制定過程
制定背景
消費品行業是中國重要的民生行業和傳統優勢行業,中國的家電、製鞋、棉紡、化纖、服裝等產能占全球的50%以上,輕工、紡織出口占全球的30%以上,是名副其實的消費品製造、消費和出口大國。新技術、新材料的套用以及電子商務、個性化消費等新模式的發展,促進了消費品品種數量急劇增長,但是產品因設計、製造缺陷產生不安全問題的風險不斷加大,消費品安全監管面臨挑戰。根據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的數據,2017年全國消協組織共受理消費者投訴72萬餘件,其中因產品質量、安全問題引發的投訴占投訴總量的24%,顯示出消費品面臨較高的質量安全風險,同時也表明消費者對消費品質量安全問題愈加重視。追溯體系作為全過程質量安全管理與風險防控的有效措施,近年來受到政府和企業的高度重視,不同地區、行業和企業積極推動追溯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於缺少標準支撐,導致追溯系統在建設時缺少統一的管理和規劃,系統兼容性較差,供應鏈各環節追溯信息不能及時共享,出現“信息孤島潤遷乎”現象,阻礙了追溯體系的發展。因此,制定了國戒店燥家標準《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籃笑舟籃要求》(GB/T 39099-2020)。
編制進程
2018年1月,成立標準起草工作組,明確了任務要求,安排了工作進度。
2018年1月9日,國家標準計畫《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要求》(20173890-T-469)下達,項目周期24個月,由TC508(
全國消費品安全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提出並歸口上報及執行,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標準項目立項後全享,標準起草工作組開展了廣泛的標準調研,查閱大量文獻資料,對世界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現狀及標準化現狀進行比對分析。通過實地調研,分析企業在追溯體系建設和追溯系統開發套用中面臨的主要問題,進一步明確標準框架和主要內容。
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標準起草工作組對標準草案進行修改完善。多次組織或參加標準研討會議,積極徵求專家意見建議,結合項目最新(截止2020年)研究成果,不斷最佳化標準框架,完善標準內容,經研討確定,形成“標準徵求意見稿”。
2020年10月21日,國家標準《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 39099-2020)實施。
制定依據
國家標準《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 39099-2020)依據中國國家標準《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GB/T 1.1-2009)規則起草。
該標準還參考《消費品安全風險評估通則》(GB/T 22760-2008)、《消費品質量安全因雅船狼姜子評估和控制―通則》(GB/T 28216-2011)、《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GB/T 20271-2006)、《信息安全技術―資料庫管理系統安全技術要求》(GB/T 20273-2006)、《飼料和食品鏈的可追溯性―體系設計與實施的通用原則和基本要求》(GB/T 22005-2009)等消費品國家標準。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王玎、來永鈞、李引、王含、汪先鋒、梁厚廣、林曉偉、王家敏、孫航、方方、王亞楠、韓樹文、范勁松、劉霞、梁沛榮、張旗康、王志恆、孟方、劉柳、王鳳麗、崔波、裴飛、陳倩雯、梁耀恆芝驗乎。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 39099-2020)規定了消費品追溯系統的架構、技術支撐層要求、套用功能層要求、表示層要求和安全保障要求陵請凝。該標準適用於消費品追溯系統的設計、開發與套用。該標準不適用於食品、藥品、化妝品、菸草、特種設備、飛機、船舶、軍用產品等產品
引用檔案
GB/T 35248-2017 消費品安全—供應商指南 |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
| GB/T 39106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交換套用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首次針對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開發的通用技術要求制定國家標準,彌補了中國國內標準空白。為保障標準實施效果,建議成立由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組成的標準宣貫培訓小組,向行業內企業、協會等相關方開展宣貫培訓,提高標準認知度,提升相關方套用標準的能力。同時,採取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的方式,率先選擇行業內有影響力、具備追溯系統開發建設經驗的企業開展試點套用,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宣傳試點成果,逐漸推廣到行業內其他方實施該標準。另外,建立和完善標準實施反饋機制,收集標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好的改進建議,及時反饋至標準起草工作組,以便後期對標準修訂完善。
意義價值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 39099-2020)從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開發的通用技術要求著手,為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提供標準支撐,有助於實現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之間的數據共享,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套用推廣。該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有助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的套用推廣,是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推動消費品質量提升的積極實踐。
該標準從中國國內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現狀和發展需要出發,圍繞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過程中的開發原則、開發管理、通用技術等方面的要求進行統一規範,可以為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的設計與實施提供標準支撐,對於統一協調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信息化建設、避免重複開發和不兼容的問題、降低研發成本,提高可靠性、互通性和易用性,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管理能效的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建立覆蓋消費品供應鏈全過程的追溯體系,形成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等各方合力,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消費品安全監督,實現各方對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有助於建立信息互通的消費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以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作為橋樑和紐帶,串聯起“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監管階段,實現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在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等各相關方的互通共享,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形成銜接有序、對接順暢的消費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和網路,可以充分發揮各政府部門的職能作用,適應電子商務、個性化消費等新興模式監管需要,提升消費品安全監管工作效率。
該標準還參考《消費品安全風險評估通則》(GB/T 22760-2008)、《消費品質量安全因子評估和控制―通則》(GB/T 28216-2011)、《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安全管理要求》(GB/T 20269-2006)、《信息安全技術―信息系統通用安全技術要求》(GB/T 20271-2006)、《信息安全技術―資料庫管理系統安全技術要求》(GB/T 20273-2006)、《飼料和食品鏈的可追溯性―體系設計與實施的通用原則和基本要求》(GB/T 22005-2009)等消費品國家標準。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人:王玎、來永鈞、李引、王含、汪先鋒、梁厚廣、林曉偉、王家敏、孫航、方方、王亞楠、韓樹文、范勁松、劉霞、梁沛榮、張旗康、王志恆、孟方、劉柳、王鳳麗、崔波、裴飛、陳倩雯、梁耀恆。
標準目次
參考資料:
內容範圍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 39099-2020)規定了消費品追溯系統的架構、技術支撐層要求、套用功能層要求、表示層要求和安全保障要求。該標準適用於消費品追溯系統的設計、開發與套用。該標準不適用於食品、藥品、化妝品、菸草、特種設備、飛機、船舶、軍用產品等產品
引用檔案
GB/T 35248-2017 消費品安全—供應商指南 | GB/T 22239-2019 信息安全技術—網路安全等級保護基本要求 |
| GB/T 39106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數據交換套用規範 |
參考資料:
實施建議
該標準首次針對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開發的通用技術要求制定國家標準,彌補了中國國內標準空白。為保障標準實施效果,建議成立由標準主要起草單位組成的標準宣貫培訓小組,向行業內企業、協會等相關方開展宣貫培訓,提高標準認知度,提升相關方套用標準的能力。同時,採取以點帶面,逐步推廣的方式,率先選擇行業內有影響力、具備追溯系統開發建設經驗的企業開展試點套用,及時總結試點經驗,宣傳試點成果,逐漸推廣到行業內其他方實施該標準。另外,建立和完善標準實施反饋機制,收集標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和好的改進建議,及時反饋至標準起草工作組,以便後期對標準修訂完善。
意義價值
《消費品追溯―追溯系統通用技術要求》(GB/T 39099-2020)從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開發的通用技術要求著手,為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提供標準支撐,有助於實現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之間的數據共享,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套用推廣。該標準符合國家現行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要求,有助於《
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實施。
該標準的發布實施,將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的套用推廣,是落實國家政策要求,推動消費品質量提升的積極實踐。
該標準從中國國內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建設現狀和發展需要出發,圍繞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建設過程中的開發原則、開發管理、通用技術等方面的要求進行統一規範,可以為消費品安全追溯系統的設計與實施提供標準支撐,對於統一協調消費品安全追溯體系信息化建設、避免重複開發和不兼容的問題、降低研發成本,提高可靠性、互通性和易用性,促進消費品安全追溯管理能效的提升等方面具有重要意義。
通過建立覆蓋消費品供應鏈全過程的追溯體系,形成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等各方合力,廣泛動員全社會參與消費品安全監督,實現各方對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的共享,有助於建立信息互通的消費品安全社會共治格局;以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作為橋樑和紐帶,串聯起“事前、事中、事後”三個監管階段,實現消費品安全追溯信息在監管部門、企業、消費者等各相關方的互通共享,通過整合各方資源,形成銜接有序、對接順暢的消費品安全監管工作體系和網路,可以充分發揮各政府部門的職能作用,適應電子商務、個性化消費等新興模式監管需要,提升消費品安全監管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