涇陽縣國土資源局

涇陽縣國土資源局是涇陽縣政府部門,負責對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涇陽縣國土資源局
  • 所屬部門:涇陽縣政府
  • 所屬地區:涇陽縣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負責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的管理和監督;擬訂全縣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管理的規範檔案;負責有關土地、礦產資源管理活動的聽證。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礦產資源保護與合理利用規劃和國土資源其他專項規劃、年度計畫;指導鄉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編制;參與城鎮村規劃的審核。
(三)負責對違反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監督檢查,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
(四)負責全縣地籍管理,承擔土地調查、土地統計、土地登記、土地分等定級工作;負責土地權屬爭議調查,調處土地權屬爭議糾紛,提出土地權屬爭議處理意見;負責土地估價結果備案。
(五)負責建設項目用地預審;承擔建設項目用地統一征地工作,承辦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的審查、匯總、報批工作、實施徵收土地方案、提出並實施供地方案;承擔農村集體建設用地農用地轉用的審查、匯總報批,負責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審查,提出審批意見;負責建設項目施工和地質勘查臨時用地審批。
(六)監督管理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監督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出租管理。
(七)承擔全縣耕地保護工作,負責實施補充耕地方案,考核耕地保有量和基本農田保護面積,考核建設用地項目補充耕地。
(八)監督管理全縣礦產資源開發利用;負責採礦權登記、轉讓的審查、申報、公告;監督檢查礦產資源的勘探、開採活動;參與重大建設項目壓覆礦產資源的調查、審核;負責徵收礦產資源補償費、採礦權價款、使用費。
(九)負責全縣地質災害防治的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工作;會同相關部門開展全縣地質災害調查、擬訂地質災害防治規劃、擬訂年度地質災害防治方案、監測地質災害險情、發布地質災害預報、擬訂突發性地質災害應急預案;負責地質災害災情調查、災情報告;負責組織專家對地質災害成因分析論證;組織治理自然地質災害,負責三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告備案。
(十)承擔國土資源有關費用的徵收、管理;負責財政撥付的專項經費的使用監督;負責編制單位資金預決算,指導、監督所屬單位的財務活動,管理國有資產。
(十一)承擔縣域內不動產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註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預告登記、查封登記等的受理審核工作;承擔不動產產權證書的發放工作;承擔不動產登記檔案的整理、歸檔、保管和利用工作,建設維護縣級不動產登記基礎數據平台和管理信息平台。
(十二)負責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的日常工作,並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程式和制度。
(十三)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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