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陽市醫療保障局

海陽市醫療保障局

海陽市醫療保障局,是海陽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陽市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海陽市經濟開發區南京街21號海發大廈12樓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負責擬訂全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政策、規劃、標準並組織實施。
(二)監督管理全市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組織制定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完善動態調整和區域調劑平衡機制,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建立健全與籌資水平相適應的待遇調整機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組織實施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
(五)組織制定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醫保支付醫藥服務價格合理確定和動態調整機制,推動建立市場主導的社會醫藥服務價格形成機制,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煙臺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
(七)制定全市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市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組織制定和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煙臺市委市政府和海陽市委市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全市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保、醫藥“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有關職責分工。市衛生健康局、市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負責對外交流合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科
擬訂全市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統籌城鄉醫療保障待遇標準。擬訂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醫療救助,承辦中央、省、煙臺市和海陽市財政相關補助資金的分配和監管工作,負責監督檢查各鎮區街道醫療救助政策和救助資金的落實。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組織實施全市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建立動態調整機制。擬訂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異地就醫管理辦法和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基金監督管理和規劃財務科(掛醫藥價格和招標採購科牌子)
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擬訂全市醫療保障工作規劃。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市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擬訂全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等政策並組織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和信息發布制度。貫徹執行國家、省和煙臺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配送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藥品、醫用耗材集中帶量採購。

下屬單位

海陽市醫療保險事業中心
承擔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職工醫療保險、生育保險等經辦業務職責。

領導分工

局長:馬占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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