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解讀《艙單管理辦法》是在2008年08月27日由海關總署發布的解讀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總署解讀《艙單管理辦法》
- 發布部門:海關總署
- 類別:解讀
- 發布日期:2008年08月27日
- 效力級別:部門規章
海關總署解讀《艙單管理辦法》是在2008年08月27日由海關總署發布的解讀檔案。
海關總署解讀《艙單管理辦法》是在2008年08月27日由海關總署發布的解讀檔案。引言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已於2008年3月10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並正式對外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已於2008年3月10日經海關總署署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1999年2月1日海關總署令第70號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艙單電子數據傳輸管理辦法》同時廢止。《...
傳輸的艙單電子數據不準確或者未按規定的期限保存艙單電子數據,影響海關監管的,海關可以對運輸工具代理人處以1000元以下罰款。第十二條 本辦法由海關總署負責解釋。第十三條 本辦法自1999年3月1日起實施。
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41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進出境航空器所載旅客艙單傳輸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除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乘坐的專機(未裝載普通客貨...
為促進國際民航運輸便利,保障國際民航運輸安全,規範海關對進出境航空旅客艙單的管理,提高旅客通關效率,適應2008年北京奧運會有關要求,海關總署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航空旅客艙單電子數據傳輸暫行規定》。現予以公告,自2008年6月1...
海關總署公告2009年第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2號,以下簡稱《辦法》),現就進出境運輸工具載運貨物、物品艙單及相關電子數據傳輸的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艙單傳輸人和艙單相關電子...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172號)將於2009年1月1日起實施,海關總署2008年第13、31號公告同時廢止。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一、調整進出境空運運輸工具旅客艙單電子數據項目,取消“證件簽發日期”...
2015年10月,起草組在信息分析比對的基礎上,重點依據海關總署2008-03-28發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境運輸工具艙單管理辦法》(海關總署2008令第172號)確定了跨境電子商務電子艙單的基礎信息。2016年3月,起草組根據本標準制定的定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