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號--對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是2011-1-26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號--對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
-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號--對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是2011-1-26發布的檔案。
《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號--對進境物品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是2011-1-26發布的檔案。法規頒布外貿海關海關總署公告2011年第6號海關總署2011-1-261法規內容經國務院批准,自2011年1月27日起,對進...
海關總署公告2012年第15號 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歸類表 稅號 物品類別 範圍稅率 01000000 食品、飲料 食品:包括水產品、乳製品、糖製品、調味品,燕窩、冬蟲夏草、高麗參、紅參、西洋參、人參、鹿茸、阿膠、奶粉及其他保健品、...
海關總署:為完善進境物品進口稅收政策,經國務院批准,對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目稅率進行調整。現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對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進行調整。調整後的稅目稅率詳見附屬檔案。二、上述調整自2016年4月8日起實施...
第四條國務院設立關稅稅則委員會,負責《稅則》和《進境物品進口稅稅率表》的稅目、稅則號列和稅率的調整和解釋,報國務院批准後執行;決定實行暫定稅率的貨物、稅率和期限;決定關稅配額稅率;決定徵收反傾銷稅、反補貼稅、保障措施關稅、...
批次多、品種繁雜且價格變化快的特點,舊《完稅價格表》在行郵物品的分類、完稅價格的確定方面已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變化發展,2007年1月1日,海關對進境行郵物品開始正式實行新的《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海關總署公告2006年第75號)後...
同年4月9日,經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批准,中華人民共和國鄭州海關將進境物品進口稅(俗稱行郵稅)稅目1、稅目2的稅率分別調降為13%、20%。同年8月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鄭州海關與鄭州航空港經濟綜合實驗區管委會共同簽署《合作備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