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署公告2002年第29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公告2002年第30號第五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2002年第9號第八條的規定,對從烏克蘭、白俄羅斯和哈薩克斯坦3國進口的鋼鐵產品實施國別限量管理,超出限量部分暫不予進口。根據海關統計,截止9月28日,原產於烏克蘭的普薄板實際進口數量已達到國別進口限定總量。現決定自2002年9月30日零時起,各海關暫停接受上述商品的進口申報。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