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關係統實行關務公開的指導意見
- 發布日期:2000-09-01
-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基本信息,檔案全文,
基本信息
【發布單位】海關總署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0-09-01
【生效日期】2000-09-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發布文號】
【發布日期】2000-09-01
【生效日期】2000-09-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國家法律法規
【檔案來源】
海關係統實行關務公開的指導意見
(2000年9月1日)
檔案全文
一、關務公開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加強海關法制建設,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為國把關”、“從嚴治關”海關工作方針和海關隊伍建設3年目標,提高行政和刑事執法權力運用及其運行的透明度,保證辦事公正,方便民眾,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作風,深化文明視窗創建內容,強化約束機制,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求理解,以公開正關風,努力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海關。
以鄧小平理論和黨的十五大精神為指導,貫徹依法治國方略,加強海關法制建設,進一步落實“依法行政,為國把關”、“從嚴治關”海關工作方針和海關隊伍建設3年目標,提高行政和刑事執法權力運用及其運行的透明度,保證辦事公正,方便民眾,提高工作效率,改進工作作風,深化文明視窗創建內容,強化約束機制,以公開促公正,以公開求理解,以公開正關風,努力建設廉潔、勤政、務實、高效海關。
二、公務公開的主要內容
凡規定海關管理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事項、海關工作職責許可權、辦事程式、職業紀律等都予以公開。主要包括:
(一)公開海關各部門機構名稱、職責許可權、舉報電話和單位值班電話以及辦事人員工號等。
(二)公開海關執法的法律依據。
1.海關徵收和減免各類稅、費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2.海關對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等進行通關管理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3.海關對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等進行實際監管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4.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郵遞、快運物品監管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5.海關對加工貿易、保稅貨物監管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6.海關對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特區等特定區域監管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7.有關進出口經營、運輸、遞送、港站、倉儲、加工、報關等企業及其經營人員、報關人員權利義務的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8.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的基本規定、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有關費用的收取標準、侵權貨物處置、收發貨人和權利人的權利義務。
9.海關統計提供數據諮詢的範圍和形式。
(三)公開法律規定的海關行政程式。
1.通關作業和其他職能管理工作程式,包括工作步驟、環節和手續。
2.行政審批的作業時限,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時限和辦理有關事情的時間。
(四)公開海關執法許可權、應遵守的義務及其法律依據。
1.海關調查的職責許可權、調查範圍、辦案程式以及涉案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等基本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2.海關緝私警察的職責許可權、受案範圍、辦案程式以及涉案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等基本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3.海關稽查的職責許可權、作業程式以及相對人的權利義務等基本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4.海關行政複議、國家賠償的基本規定、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及其法律依據。
5.海關罰沒物品的處理程式、方式。
(五)公開海關廉政紀律和投訴、懲處辦法。
1.海關人員行政執法紀律和廉政勤政制度。
2.社會監督辦法,包括舉報、投訴的渠道,聯絡方式,對署名舉報要向舉報人反饋查處結果。
3.海關人員違規違紀的處置措施及責任追究制度。
(六)因地制宜的海關便民措施。
凡規定海關管理相對人的權利義務事項、海關工作職責許可權、辦事程式、職業紀律等都予以公開。主要包括:
(一)公開海關各部門機構名稱、職責許可權、舉報電話和單位值班電話以及辦事人員工號等。
(二)公開海關執法的法律依據。
1.海關徵收和減免各類稅、費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2.海關對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等進行通關管理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3.海關對進出境貨物、運輸工具等進行實際監管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4.海關對進出境旅客行李、郵遞、快運物品監管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5.海關對加工貿易、保稅貨物監管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6.海關對保稅區、出口加工區、經濟技術開發區、特區等特定區域監管的基本規定、辦事時限及其法律依據。
7.有關進出口經營、運輸、遞送、港站、倉儲、加工、報關等企業及其經營人員、報關人員權利義務的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8.智慧財產權海關保護的基本規定、扣留侵權嫌疑貨物、有關費用的收取標準、侵權貨物處置、收發貨人和權利人的權利義務。
9.海關統計提供數據諮詢的範圍和形式。
(三)公開法律規定的海關行政程式。
1.通關作業和其他職能管理工作程式,包括工作步驟、環節和手續。
2.行政審批的作業時限,包括法律、行政法規、規章規定的時限和辦理有關事情的時間。
(四)公開海關執法許可權、應遵守的義務及其法律依據。
1.海關調查的職責許可權、調查範圍、辦案程式以及涉案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等基本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2.海關緝私警察的職責許可權、受案範圍、辦案程式以及涉案相關人員的權利義務等基本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3.海關稽查的職責許可權、作業程式以及相對人的權利義務等基本規定及其法律依據。
4.海關行政複議、國家賠償的基本規定、申請人的權利和義務及其法律依據。
5.海關罰沒物品的處理程式、方式。
(五)公開海關廉政紀律和投訴、懲處辦法。
1.海關人員行政執法紀律和廉政勤政制度。
2.社會監督辦法,包括舉報、投訴的渠道,聯絡方式,對署名舉報要向舉報人反饋查處結果。
3.海關人員違規違紀的處置措施及責任追究制度。
(六)因地制宜的海關便民措施。
三、關務公開的形式和方法
(一)各級海關都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採用公示牌、電腦觸控螢幕或大螢幕等形式,將關務公開內容向公眾公布。
(二)各直屬海關都必須公開諮詢機構、諮詢視窗和諮詢、舉報、值班等24小時熱線電話。
(三)總署各業務部門按照關務公開的項目和內容,分門別類地整理編印《關務公開手冊》,供基層海關各類業務現場散發。
(四)各級海關都要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介和網際網路等現代化信息傳播手段廣泛宣傳關務公開。
(一)各級海關都必須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採用公示牌、電腦觸控螢幕或大螢幕等形式,將關務公開內容向公眾公布。
(二)各直屬海關都必須公開諮詢機構、諮詢視窗和諮詢、舉報、值班等24小時熱線電話。
(三)總署各業務部門按照關務公開的項目和內容,分門別類地整理編印《關務公開手冊》,供基層海關各類業務現場散發。
(四)各級海關都要通過報刊、電台、電視台等新聞媒介和網際網路等現代化信息傳播手段廣泛宣傳關務公開。
四、關務公開的組織領導
關務公開是海關執法監督的重要措施,各級海關由執法監督職能部門牽頭組織推動。總署機關由督察辦牽頭,會同有關業務部門組織推動,並逐步建立健全關務公開工作的評議制度和方法,使關務公開工作規範化、法制化。
關務公開是海關執法監督的重要措施,各級海關由執法監督職能部門牽頭組織推動。總署機關由督察辦牽頭,會同有關業務部門組織推動,並逐步建立健全關務公開工作的評議制度和方法,使關務公開工作規範化、法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