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備于海軍,主要在海洋上空直接參加戰鬥、保障戰鬥行動和進行軍事訓練的各種裝備。
海軍航空裝備用於攻擊水面、水下、空中和地面目標,以及預警探測、偵察巡邏、垂直登入、通信中繼、指揮引導、補給和救護等,是海軍在作戰中奪取和保持制海權、制空權和制電磁權,以及實施由海對陸攻擊的重要力量,也是和平時期進行軍事威懾、展示國家海上軍事實力的重要標誌。海軍航空裝備的發展對海軍的編成和作戰樣式,甚至對海軍戰略和國家軍事戰略都會產生重要影響。
海軍航空裝備的發展是隨著海軍飛機和海軍直升機的出現而開始的。最初的海軍飛機大部分為水上飛機。1910年,美國海軍首先裝備水上飛機,先後於1910年11月14日和1911年1月18日在艦艇上完成飛機起飛和著艦試驗。隨後,海軍飛機在英、法、俄等國得到發展。海軍飛機最初主要是遂行通信和目視偵察任務,機上沒有攜帶彈藥等武器系統。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艦載機多屬艦船搭載的水上飛機。飛機均為
活塞式發動機、螺旋槳牽引式的木製雙翼機,速度達到180~220千米/時,升限近8000米,航程達440千米。相繼裝備魚雷、炸彈和機槍等機載武器,開始按功能區分機種,主要有偵察機、轟炸機、殲擊機、強擊機等,成為海軍不可或缺的航空裝備。第一次世界大戰以後,海軍航空裝備得到大力發展,許多海軍強國開始發展航空母艦及艦載機。
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各種專用艦載機得到很快發展,海軍航空兵逐漸以艦載機和岸基飛機為主要裝備。當時海軍飛機多為金屬單翼機,飛行速度600~750千米/時,升限12 000米,航程2000千米,攜帶武器種類增多,載彈量達1000千克,開始安裝雷達,擔負反艦戰、反潛戰、水雷戰、空戰和突擊岸上目標等任務,對海戰的進程和結局產生重大影響。以
珍珠港事件和
中途島海戰為典型的許多戰例表明,航空母艦和艦載機已成為海上作戰力量的核心。20世紀40年代中後期,海軍開始裝備噴氣式飛機,戰術技術性能有很大提高。50年代大量裝備噴氣式艦載機,最大速度達2050千米/時,升限15 000米以上。60年代,
空艦飛彈、
空空飛彈、電視制導炸彈等成為重要機載武器。70年代,空中加油機、預警機、艦載
垂直/短距起降飛機裝備海軍。80年代後,海軍飛機機種更加完善,作戰性能得到大幅度提升,
綜合航空電子系統和機載武器迅速發展,多用途飛機發展較快,如美國海軍的F/A-18戰鬥攻擊機可用於防空和對艦(地)攻擊,外掛能力達7700千克,可掛載空空、空地、空艦飛彈及機載吊艙等,航程(空中不加油)達3700千米。
50年代,美國、英國、法國、蘇聯等國開始大力發展
艦載直升機,以進行反潛、反艦、飛彈中繼制導和垂直登入突擊等任務。世界主要海軍國家的大中型水面艦艇都普遍搭載了艦載直升機,美國、英國、蘇聯等國還專門建有
兩棲攻擊艦,利用艦載直升機進行登入作戰。海軍無人機廣泛套用於偵察等領域,並在幾次局部戰爭中發揮了重要作用。多種艦載機組成的艦載機聯隊與航空母艦形成的綜合作戰體系已成為現代海軍的中堅力量。在
韓戰、
越南戰爭、
馬爾維納斯群島戰爭、美國空襲利比亞,特別是1991年海灣戰爭、1999年
科索沃戰爭和2003年
伊拉克戰爭中,艦載機都發揮了重要作用。作為海軍航空裝備組成部分的飛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後曾得到了大量套用,因技術原因60年代停止使用。80年代後,隨著氦氣等飛艇技術的解決,飛艇的研製套用再度興起。同屬海軍航空裝備的系留氣球,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廣泛套用於防空體系中的低空阻控,成為當時城市防空體系和掩護目標的手段之一。
中國海軍航空兵於1952年成立。海軍航空裝備的發展途徑主要有國外引進、研仿生產、引進關鍵技術自行研製、自主研製和現代化改裝等。20世紀50年代,海軍飛機均從蘇聯引進,包括圖-2、
伊爾-28型轟炸機,拉-9、拉-11、米格-15比斯等殲擊機和
別-6水上飛機等。50年代末以後,隨著國防航空工業的發展,開始陸續裝備國產航空裝備,但相當一段時期基本上與空軍裝備通用,裝備了研仿生產的殲-5、殲-6殲擊機,轟-5、轟-6轟炸機和各型直升機,以及國內研發的殲-7、殲-8系列殲擊機和強-5強擊機等。從70年代中期開始,海軍專用航空裝備得到逐步發展,
魚雷轟炸機、飛彈轟炸機、水上轟炸機、海上巡邏機和艦載直升機、岸基反潛直升機等陸續裝備海軍部隊。90年代以後,海軍專用航空裝備得到長足發展,自主研製了成系列的
殲擊轟炸機,研製和引進了艦載反潛等多型艦載直升機。中國海軍航空兵已擁有殲擊機、轟炸機、殲擊轟炸機、強擊機、
空中加油機、警戒機、
電子戰飛機、偵察巡邏機、搜救機、運輸機、教練機、岸基和艦載直升機及水上飛機等。
海軍航空裝備包括各類飛機、直升機、航空保障裝備及浮空器,主體是飛機和直升機。
直接參加戰鬥,保障戰鬥行動和訓練的海軍航空裝備。按使命任務,分為殲擊機(戰鬥機)、轟炸機、殲擊轟炸機(戰鬥攻擊機)、強擊機(攻擊機)、反潛巡邏或反潛機、偵察機、預警機、電子戰飛機、加油機、運輸機、搜救機、教練機等;按有無人駕駛,分為有人駕駛飛機和無人駕駛飛機(無人機);按起降場地,分為艦載機、海軍岸基飛機和水上飛機。①艦載機。以航空母艦或其他艦船為基地的海軍飛機。能在載艦及其護航艦隻的火力射程以外執行作戰和作戰保障任務,與母艦編隊一起形成具有獨立作戰能力的攻防作戰體系,能遠離陸岸實施遠海或遠洋機動作戰。按起降方式,又分為彈射或滑躍起飛的常規固定翼艦載機和垂直/短距起降艦載機,以常規固定翼艦載機為最多。②海軍岸基飛機。以岸上機場為基地的海軍飛機。主要在近岸和近海上空執行作戰、訓練和保障任務,是近岸和近海戰場除艦載機之外的海軍主要空中力量,少數岸基飛機也可執行遠海突擊任務。③水上飛機。利用水面起飛和降落的
固定翼飛機。主要用於海上偵察、巡邏、救援、反潛、轟炸、布雷,以及滅火、海上運輸等。按水上起降的結構,分為船身式和浮筒式水上飛機兩種。水上飛機是海軍最早的航空裝備。隨著飛機的作戰半徑增大及艦載直升機的出現,各國海軍裝備水上飛機的數量已經很少,少數海洋國家發展了一些新型的
水陸兩用飛機。
依靠發動機驅動旋翼產生升力、拉力並實施操縱的海軍航空裝備。按起降基地,分為以岸上機場為基地的岸基直升機和以航空母艦或其他艦艇為基地的艦載直升機兩大類;按作戰使命任務,分為
反潛直升機、反艦直升機、預警/警戒直升機、海上搜救直升機、運輸直升機、掃布雷直升機等;按旋翼類型,分為單旋翼帶尾槳式、雙旋翼共軸式、
雙旋翼縱列式、雙旋翼橫列式等直升機;按照有無人駕駛,分為有人直升機和無人直升機。直升機具有獨特的垂直起降、空中懸停和機動飛行性能,艦載直升機與母艦具有良好的伴隨性,能有效擴大艦艇編隊的對海作戰半徑,全面提升水面艦艇編隊的綜合作戰能力。
用於直接保障海軍飛機和直升機執行各種任務的地面和艦面裝備。分為航行保障裝備、使用維修保障裝備和訓練保障裝備。航行保障裝備包括通信、導航、氣象、飛行管制等設備,用於保障海軍飛機和直升機的通信聯絡、飛行導航和起降引導等。使用維修保障裝備包括海軍飛機和直升機的維護保養、檢查測試和修理設備,充氣充電、油料加注和電源設備,起掛、牽引轉運和安全設備及吊艙等任務裝備的技術準備和轉運設備等,用於保障海軍飛機和直升機的日常維護與定期檢修、飛行前準備和任務裝備的技術準備等。訓練保障裝備以地面訓練模擬器為主,用於對飛行員進行駕駛技術和執行作戰任務的戰術技術模擬訓練。
海軍部隊中一種輕於空氣的航空器。分為飛艇和氣球兩類。飛艇有動力裝置,可操縱;按結構形式,分為軟式、硬式和半硬式。氣球主要指用專門的繩索連線在地面或水面物體上的系留氣球。飛艇和氣球上裝載雷達和其他電子設備,用於海上空中預警、監控、巡邏偵察和通信中繼等。
海軍航空裝備中,飛機和直升機的性能、結構、
機載武器系統和保障裝備與空軍基本類同,但由於使命任務、起降場地、使用環境等的特殊性,使其又具有不同於空軍的顯著特點。①性能特點。固定翼艦載機比岸基飛機具有更好的短距起降性能,較低的起降速度,良好的小速度可操縱性和半自動或自動著艦能力,發動機具有更好的復飛/逃逸加速性,水上飛機具有良好的海上低空低速飛行性能;艦載直升機具有較大的功率儲備和較強的抗風能力。②結構特點。固定翼艦載機機翼面積較大,常採用鴨翼、前/後緣襟翼及吹氣襟翼等增升裝置,飛機上裝有彈射起飛牽引鉤和著艦攔阻鉤,機體結構和起落架得到加強,機翼一般可摺疊,有的機頭罩和垂直尾翼可折轉,為抗傾倒飛機重心較低、起落架主輪輪距較大,機體上有系留裝置。水上飛機結構具有飛機和船舶的雙重特點,機身水密性強,船身式水上飛機的機身下部為船形,浮筒式水上飛機有兩個支撐飛機重量的浮筒,機頭下方兩側多裝有擋水板,有的裝有抑波槽,尾部裝有水舵、鐵錨,有的機輪及其支架可拆裝,便於下水、上岸和停放。艦載直升機採用魚叉格柵、拉降系統或助降網等助降裝置,旋翼和尾斜梁大多可摺疊,有的機身下部為船體外形,兩側各有一個浮筒,可在一定海況下在水面漂浮和起降。③機載武器系統特點。機載武器系統包括海軍飛機和直升機上的武器和彈藥、裝掛和發射裝置及相應的機載設備與系統,適應海洋上空作戰,用於攻擊水面、水下、空中和地面目標。機載武器和彈藥除空空飛彈、航空機關炮及航空炮彈、航空炸彈及制導炸彈、
航空火箭彈、電子戰裝備等與空軍基本相同外,還有空艦/地飛彈、
航空魚雷、航空深水炸彈、航空水雷等,反水雷直升機還裝備各種掃雷、獵雷等反水雷裝備或武器。機載設備與系統中,反潛機裝有水聲和非水聲探潛設備,機載綜合航空電子系統套用計算機數據匯流排,將機載武器系統與雷達、紅外、雷射、敵我識別、導航、飛行控制、電子戰、通信等子系統進行綜合交聯與控制,實現對機載武器的管理、投射和制導;現代海軍飛機和直升機裝有數據鏈系統,使預警機、偵察機、作戰飛機和直升機與航空母艦及其他艦艇等海軍裝備實現信息互聯互通和指揮信息化,並向
網路中心戰方向發展。④適應海洋環境特點。海軍飛機和直升機長期在海洋上空執行任務,艦載機隨艦出海時長時間停留在艦上,岸基飛機也大多以沿海機場為基地,水上飛機要在水上起飛和降落。為防止惡劣的海洋環境造成嚴重腐蝕,海軍飛機和直升機採取“三防”(防潮濕、防鹽霧和防黴菌)設計、選用抗腐蝕材料、裝有淡水沖洗系統等措施,使機體、
航空發動機和機載設備具有更強的“三防”能力;為適應載艦在低緯度地區作戰,航空發動機具有高溫環境工作特性;為使海軍飛機和直升機在海上迫降後不致很快下沉,機體採用一些特殊的密封防沉措施。⑤航空保障裝備特點。艦載機以載艦為基地起降、存放和轉運,其航行保障和使用維修保障由相應的艦面保障裝備完成,滿足“三防”要求。訓練保障裝備以海戰場環境、海戰特殊使命任務和艦載機艦面起降為主要訓練內容。
海軍航空裝備的發展除繼續提高戰機的隱身、超常規機動、超聲速巡航、短距起降、超視距攻擊等性能以外,還呈現以下趨勢:①艦載機繼續得到海洋大國海軍的高度重視。隨著海洋軍事地位日益提高,少數海軍大國繼續將其作為發展重點,一些國家海軍在發展岸基飛機的同時,也致力於發展航空母艦和艦載機。②通用化是海軍飛機和直升機的主要發展方向。“一機多型”的研製方式將成為一種趨勢為各國採用,未來
艦載戰鬥機向多用途化方向發展,執行特種任務的艦載機向通用平台方向發展,艦載直升機平台將向聯合旋翼飛機(JRA)方向發展。③岸基飛機將得到進一步發展。特別是預警機、電子戰飛機、反潛巡邏機等將更加廣泛使用,並注重遠離基地作戰能力的提高。④無人機將成為海軍飛機和直升機的重要組成部分。海軍無人機主要用於戰場偵察、監視、電子戰、目標指示、中繼制導等。隨著技術進步的推動和軍事需求的拓展,無人機套用領域更加廣泛,一些國家正在積極發展無人攻擊機,探索
無人戰鬥機的可行性。⑤信息化將成為海軍飛機和直升機形成體系作戰能力的重要手段。海軍飛機和直升機作為體系作戰中的重要組成部分,正與海軍其他作戰單元聯網實現信息共享,形成體系作戰能力,並進一步納入三軍聯合作戰體系。實現網路中心戰的作戰模式。⑥保障裝備將向高保障性和完善的保障裝備體系發展。為適應海上惡劣使用環境和載艦上保障困難等特點,將進一步發展海軍專用航空保障裝備,提高海軍飛機和直升機的自主保障能力,實現保障裝備綜合化、通用化、標準化和機動化。⑦現代飛艇將向沿海地區空中預警和反導綜合防禦體系的方向發展,系留氣球載雷達將用來進行海上和空中監控。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