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法案

海軍法案,19世紀末20世紀初德國實施的擴充海軍法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軍法案
  • 實施時間:1898年3月24日
1897年6月17日,強烈主張海外擴張的蒂爾皮茨接管帝國海軍部,11月,向帝國議會提交海軍法案。1898年3月24日議會通過第一個海軍法案。據此,到1904年,德國海軍艦隊應配有主力艦十九艘,海防裝甲艦八艘,巡洋艦四十二艘,所需費用4.8億多馬克。1900年6月12日又通過第二個海軍法案,規定到1917年把艦隊數量翻番,即應配備有三十八艘主力艦,十四艘重巡洋艦、三十八艘輕巡洋艦和約一百艘魚雷艇,需耗資18.6億多馬克。1906年英國第一艘新型裝甲艦“無畏艦”下水,德國不甘示弱,就在這一年通過第三個海軍法案,決定開始建造無畏艦。到1908年英國製造出無畏艦八艘,德國達七艘。此時德又通過第四個海軍法案,規定自1908年至1911年每年建造四艘無畏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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