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警部隊組織實施的軍事、業務和行政的保障措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警勤務
- 外文名:service of maritime police
包括日常勤務和執勤勤務。目的是實施海上治安管理、海防管理,打擊海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國家海洋權益。日常勤務包括值班、備勤、防颱風、訓練、裝備管理和行政管理等。執勤勤務包括海上治安報警、海上巡邏檢查、海上偵察、海上堵截、海上待機、海上接控、海上驅逐和海上護送等。基本程式是:①出警。及時趕往案發或指定海域。②搜尋識別。搜尋、識別可疑目標,確認違法犯罪嫌疑船舶。③制控。完全控制違法犯罪嫌疑船舶及其人員。④盤問檢查。對已控制的違法犯罪嫌疑船舶和人員進行初步的調查、取證,以確定違法犯罪嫌疑是否成立。⑤押解返航。強制違法犯罪嫌疑船舶駛往指定的停泊點。⑥訊問查證。對嫌疑船舶和人員進行現場勘驗和調查取證,弄清違法犯罪事實是否存在。⑦立案。確認行為的法律程式。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的,進行刑事立案;對不夠刑事處罰而給予治安處罰的治安案件,進行治安立案。⑧偵查移送。將查明的刑事案件移送有關部門,將查清的治安案件依法處理。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