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港澳通行證辦事指南

海林港澳通行證是由公安局受理。赴港澳通行的申請分為探親、商務、團隊旅遊、逗留和其它(辦理方法詳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根據規定,申請事由商務的港澳通行證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首次申請事由探親、團隊旅遊、逗留和其它的,必須本人親在前往你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辦理規定,提交資料,辦理時限,辦理流程,

辦理規定

赴港澳通行證的申請種類分為探親、商務、團隊旅遊、逗留和其他(辦理方法詳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受理、審批、簽發管理工作規範》);根據規定,申請事由為商務的港澳通行證在工作單位所在地公安機關辦理;首次申請事由為探親、團隊旅遊、逗留和其他的,必須本人親自前往你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

提交資料

辦理時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居民身份證原件;
2、戶口簿原件;
3、相片(在出入境辦證大廳即時拍照)。
未滿十六周歲的公民,應當由其監護人陪同,並提交其監護人出具的同意出境的意見、監護人的居民身份證、戶口簿、護照;申請赴澳門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提交本人所屬工作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許可權審批後出具的同意出境的證明。

辦理時限

(1)受理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申請後,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和往來港澳通行證及簽注的製作。
(2)申請人已持有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再次申請簽注,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和簽注的製作。
(3)對於赴香港或者澳門治病、探望危重病人、奔喪等特殊情況急需赴香港或者澳門的申請,按照急事急辦的工作原則,優先審批辦理。
(4)異地核查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工作時限內。

辦理流程

1、到辦理出國境證件照相室照相;
2、到受理視窗領取並填寫申批表,提交身份證、戶口簿原件、相片;
3、受理民警將申請數據錄入電腦,並採集申請人現場照片;
4、持申請表去收款處交費;
5、去複印視窗複印戶口簿、身份證、交費收據等相關材料;
6、將申請表及複印材料交回受理視窗審驗(為避免申請數據丟失,申請表及複印材料必須交回最初受理民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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