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海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是在原城市管理監察大隊的基礎上,根據國務院〔2000〕17號檔案、海編委發〔2004〕1號檔案精神組建的,實施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作為市政府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的主管部門,其主要職責是:集中行使城市管理,市政管理、規劃管理、綠化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的行政處罰權,環境保護管理、工商行政管理和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定的部分行政處罰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
  • 編制指數:31人
  • 平均年齡:30.5歲
  • 內設:辦公室執法監督股綜合執法隊
海林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人員編制指數31人,其中:專科以上學歷30人,平均年齡30.5歲,內設辦公室、執法監督股、綜合執法股、執法隊五個股、室、隊,經費為市財政全額撥款、行政收費及罰沒金額上繳財政,實行收支兩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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