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曙區司法局

貫徹執行中央、省、市有關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司法行政工作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曙區司法局
  • 目的:執行中央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
  • 分類:機構
  • 詞性:名詞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單位地址,

工作職責

(二)負責全區社區矯正工作的具體實施,指導、協調全區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工作。
(三)擬訂全區法制宣傳、普法教育和全區依法治理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依法治理和法制宣傳工作,參與行政執法監督檢查工作。
(四)指導全區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五)組織、指導、協調全區法律援助工作和“12348”法律服務工作,組織實施法律援助和法律諮詢服務。
(六)指導和監督全區律師工作、基層法律服務工作;管理全區法律服務機構。
(七)參與做好政府法律顧問工作,為政府及其工作部門提供法律諮詢,當好政府及其工作部門的法律顧問。
(八)指導和管理全區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九)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政工科)
協助局領導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重要文稿、綜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局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信息、政務公開、目標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採購管理、信息化建設、安全生產、節能減排、會議組織、後勤保障等工作;組織協調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黨群、紀檢、監察、綜合治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的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宣傳教育、隊伍建設、調配任免、培訓培養、考核獎懲、職稱評聘、工資福利、離退休管理、出國(境)管理等工作。
法制宣傳教育科
擬訂全區普法教育、依法治理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參與全區行政執法責任制工作,承擔區依法治區和普法教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基層工作科
指導全區司法所工作和基層司法行政工作;指導全區人民調解工作,加強人民調解組織建設、隊伍建設、基礎建設;負責全區司法所人員的培訓;做好基層矛盾糾紛和不安定因素的排查調處工作,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社區矯正科
組織有關單位和社區基層組織開展社區矯正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做好對社區服刑人員的監督考察,組織、協調、指導對社區服刑人員的教育改造和幫扶工作;負責全區歸正人員的幫教工作,指導基層司法所開展歸正人員的安置幫教工作;承擔區社區矯正工作委員會辦公室和區歸正人員安置幫教協調小組辦公室日常工作。
法律援助工作科(法律服務管理科、法律援助中心、行政審批科)
組織、管理、指導全區法律援助工作,負責受理、審查法律援助申請,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法律援助;負責全區“12348”法律服務工作,負責解答各類法律諮詢,掌握了解社情民意,為黨委政府提供決策依據;指導、監督全區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查處違法違規行為;負責律師事務所、基層法律服務所及人員的年度考核、年檢註冊、機構報批、專業技術職稱評定的申報工作;負責律師助理證的審核發放工作。

單位地址

中山西路298號海光大廈三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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