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晏氂牛

海晏氂牛

海晏氂牛,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海晏氂牛具體表現為體軀矮長,四肢短細,蹄小而尖,頭呈楔形,額毛叢生,胸深、背寬、腰略凹陷,尻狹而斜。從胴體上看,肌肉光澤潤滑,色澤略深,脂肪淡黃色,肌纖清晰有韌性,彈性好。

2015年11月0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海晏氂牛”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晏氂牛 
  • 產地名稱: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
  • 品質特點:色澤暗紅、腥膻味小
  • 地理標誌:國家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國家農業部公告第2314號
  • 批准日期:2015年11月05日
產品特點,產地環境,土壤地貌,氣候情況,草地類型,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地圖信息,

產品特點

外在感官特徵:由於海晏縣地區氣候條件獨特,且牧草相對豐富,且通過引進野氂牛凍精提高海晏氂牛的品種特徵。因此海晏氂牛體現出生長發育好的外形特徵,具體表現為體軀矮長,四肢短細,蹄小而尖,頭呈楔形,額毛叢生,胸深、背寬、腰略凹陷,尻狹而斜。從胴體上看,肌肉光澤潤滑,色澤略深,脂肪淡黃色,肌纖清晰有韌性,彈性好。肉品質好、肉質鮮美、肌纖維較粗、色澤暗紅、腥膻味小,而且外表濕潤,不粘手,無異味,具鮮牛肉特有氣味。氂牛肉煮沸後的肉湯清澈透明,脂肪團聚於表面,具特有的香味。
內在品質指標:海晏氂牛長期生長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區,屬傳統遊牧放牧飼養方式進行生產管理,同時特殊的地理氣候條件,使得海晏氂牛發育較好。海晏氂牛肉所含蛋白質總量≥18%、脂肪含量≥3.0%、17種胺基酸總量≥17.5%。高蛋白、高熱量,胺基酸種類齊全,是生產加工優質牛肉製品的原料,也是一種口味鮮美的優良肉食品。
海晏氂牛
海晏氂牛

產地環境

土壤地貌

海晏縣位於青海湖盆地東北部,祁連山系大通山脈的西南側。總地勢由東北向西南傾斜,東北高山連綿,西南低緩,相對高差1857米。屬高山地貌,山地面積占45%,灘地占40%,低山丘陵占10%,湟水谷地占5%。土壤共有五類十七個亞類,包括風沙土、栗鈣土、黑栗鈣土、高山草甸土、草甸沼澤土。其中大部分是高山草甸土、栗鈣土和黑鈣土,養分含量較高,相當於全國土壤養分含量分級標準有機質2.3 級,全氮、鹼解氮、速效鉀1.2 級,速效磷4.5 級,土壤pH為7.8,呈弱鹼性。縣域內高山、盆地、河谷錯縱分布,地形複雜,地貌多樣,適宜牧業發展。海晏縣屬黃河水系(大通河上游和湟水上游)和青海內陸河水系。縣境內共分2個水文地質區,8個亞區,16個洪水地段,水量豐沛、水質良好。境內有湟水河、哈景勒河、寶庫河、水峽河、大通河、甘子河等大小河流82條,常年經流量17億立方米。湟水發源於海晏縣境內的肯特大坂山南麓,以包忽圖河、麻秀寺河、哈勒景河河匯入而成,經海晏盆地、金銀灘,河源總長78.2公里,集水面積860萬平方公里,礦化度0.33克/升。大通河最大洪峰流量為1280.0立方米/秒,最小洪峰流量為267立方米/秒。泉吉河為夏季溶解形成融冰雪洪水峰。鍶和偏矽酸含量符合國家標準,並含有鋰、鋅、溴、典等多種微量元素,平均礦化度0.52 克/升,可做優質飲料。

氣候情況

海晏縣氣候屬於高原亞乾氣候,冷溫微潤、光能充足、冬春少雨、空氣稀薄。全縣大部分地區海拔在3000m以上,最低海拔2726 米,最高4583米。全縣年平均氣溫0.4℃,年降水447.41毫米左右,蒸發量1581.15毫米。全年無冰霜期31天,春旱、大風,霜凍、冰雹較頻繁。境內由於海拔高,地形複雜,各地氣溫不一,差異大。年平均氣溫南北差4℃以上。春季乾旱多風,夏季涼爽,秋季短暫,冬季漫長。境內年日照時數在2750~2580小時之間,南多北少,年內各月的日照時數以7月最多,1月最少。年平均氣溫南北差4℃以上。縣境內地形複雜,高差懸殊,各地降水量亦有差異。湖濱沙丘地帶,年降雨量不足300毫米,湟水源頭到擦拉黑河上游山區年降水量500~550毫米。境內日照時數長,陽光輻射強,年水分蒸發量遠大於降水量。歷年平均蒸發量1581.75毫米,為年平均降水量457.55毫米的3.4倍。

草地類型

海晏縣共有草場362.57 萬畝,天然草場357.2 萬畝,人工草場5.37 萬畝,草地類型為高寒草甸、高寒草原和溫性草原三個草地類型。在三個草地類型中,以高寒草甸類草地為主體,天然草地大部分牧草為多年生中旱生植被。主要優勢種有:小嵩草、矮嵩草、線葉嵩草、紫花針茅、芨芨草、扁穗冰草、賴草等,牧草具有粗蛋白高、粗脂肪高、無氮浸出物高、粗纖維低的特點,品質和適口性均好。
海晏氂牛
海晏氂牛

歷史淵源

范曄《後漢書》指出:“冉駹夷出旄牛,重千斤,毛可為旌,觀此則氂牛之名蓋取諸此。”《後漢書.西南夷列傳》漢代的羌人因其養氂牛而被稱為氂牛羌,又因河湟羌人“至爰劍曾孫忍時,秦獻公初立,欲復穆公之跡,兵臨謂首,滅狄、戎……其後子孫分別各自為種,任隨所之,或為氂牛種,越嶲羌是也”《後漢書.西羌傳》。由此可推測從爰劍時代河湟羌人也開始馴養或放牧氂牛了,並被其後代子孫所繼承和發揚,到了漢代以馴養良種氂牛而著稱。
西晉永嘉四年(310年),吐谷渾人進入青海現共和、海晏、剛察等,繼續馴化崑崙山、祁連山的野氂牛。形成具有體軀矮長,四肢短細,蹄小而尖,頭側視呈楔形,多無角,無角者顱頂突起,額毛叢生,有角者頭形清秀,胸深寬,背、腰略凹陷,尻狹而斜,尾中下端生有帚狀長毛外貌特徵的海晏氂牛。
千百年來,氂牛與極其惡劣的自然條件頑強鬥爭,生生不息,繁衍發展,創造著生命的奇蹟。氂牛精神詮釋著人類最為寶貴的精神,即“立足高原,紮根高原,頂天立地,默默耕耘,吃苦耐勞,堅忍不拔,拼搏進取,無私奉獻”。
海晏氂牛
海晏氂牛

生產情況

截至2015年,海晏縣草場面積448萬畝,其中可利用草場面積417萬畝,養殖氂牛15萬頭,覆蓋全縣。
海晏氂牛
海晏氂牛

產品榮譽

2015年11月05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批准對“海晏氂牛”實施國家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海晏氂牛
海晏氂牛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所轄甘子河鄉、青海湖鄉、哈勒景鄉、金灘鄉、三角城鎮、西海鎮共6個鄉鎮。地理坐標為東經100°23′~101°20′,北緯36°44′~37°39′。

質量技術要求

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5-03-1788。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海晏氂牛自然放牧區在高寒草甸草地區。全縣牲畜冬春季節的主要放牧地為海拔3000~3500 米的灘地,植被主要有芨芨、蒿草、針茅、苔草等;主要灘地有金銀灘、海灘、塔塔攤、熱水灘、烏蘭垴灘等,地面坡度3~10°。夏秋季草場位於縣境北部和東北部的高山和亞高山地帶,主要有擦拉,木里、呼達斯、塘尕折、洪忽圖、阿卡圖、土爾乾、烏蘭哈達,夏拉、那仁等地,海拔3450~4000米,4~9 月平均氣溫7.8℃,年降水量373.6 毫米。
2、品種範圍:海晏氂牛為高原、耐寒、耐苦、抗病、合群、性野,善遠牧的牛種。海晏氂牛在品種選擇上必須符合《氂牛繁育技術規範》(DB63/T546.3—2005)和《氂牛選育技術規範》(DB63/T546.4-2005)的要求。海晏氂牛選擇具有本品種顯著特徵的公氂牛和母氂牛。選種做到優秀,在選配中儘量避免近交,不斷提高海晏氂牛的品質。該地區氂牛是經過長時間馴化的野氂牛,性格溫順,草場較豐富,適宜氂牛生長發育,同時,還通過引進野氂牛進行品種的改良。可見,本地區氂牛具有符合本地區特有的特點。2.1氂犢牛:出生到6月齡期間的牛。2.2育成牛:指從7月齡到18月齡的牛。2.3繁育母牛:一般指18個月齡以上的母牛。2.4成年母牛:是指體成熟後的母牛。2.5氂牛肉:來自產區的天然放牧條件下的氂牛生產的肉。
3、生產過程管理:海晏氂牛由於長期生長生活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高寒地區,是青藏高原傳統氂牛的代表。飼養過程要嚴格執行《氂牛犢飼養管理技術規範》(DB63/T782—2009)。保持純天然自然放牧的方式,確保原材料的純正。在飲水方面,夏、春、秋季套用河水,冬季採用天然雪為主。3.1飼養方式:以傳統放牧放養為主,飼料為草原天然牧草。海晏氂牛生長在保護區域範圍內的天然草原,保持純天然放牧飼養方式,以放牧為主,補飼水平很低,除在母牛產仔季節,對病弱母牛及缺奶幼仔進行補飼外,一般不補飼。3.2各季節牛群的飼養:冬春季放牧的主要任務是保鏢和保胎,要選擇地勢較為平緩、避風向陽的山間坡地、飲水方便的冬季牧場,避免飲冰水,以使保鏢保胎。早春要調節放牧時間,特別注意“搶青”,以免流產和拉稀。冬春季是氂牛一年中最乏弱的時間,有條件的應加強補飼。夏秋季放牧的主要任務是提高產乳量,搞好抓膘和配種,使當年要屠宰的氂牛在入冬前出欄,其他牛為越冬過春做好準備。放牧要早出晚歸,儘量延長放牧時間,多飲水,同時應將氂牛趕到較為涼爽的地方使其充分反芻。並且應當安排輪牧計畫,使得氂牛糞便均勻撒在牧場上,同時減輕對牧場特別是圈地牧場的踐踏。3.3牛群的飼養管理犢牛產下後應在1~1.5小時內吃到初乳並儘量吃飽,適當提早訓練犢牛吃植物性飼料。犢牛的斷奶時間視其生長情況而定,一般六個月左右,以能夠吃飽植物性飼料為宜。同時要注意做好餵奶衛生,保持清潔,並給予適當的運動和護理。犢牛成長6、7月後即成為育成牛。在冬春季要補餵青乾草,以滿足其生長發育對營養的需要。將母牛統一管理,嚴格控制公牛入群,防止未完全成熟配種。母牛懷孕前5個月,由於胎兒生長發育較慢,其營養需要較少,可以和空懷母牛一樣,以放牧為主。妊娠的最後2~3個月,以圈舍近處牧飼為主,不宜遠行放牧,防止妊娠母牛體重過重、勞累,以免發生難產。
4、病、死牛處理4.1不應出售病牛、不明原因的死牛。4.2需要處死的病牛,應在指定地點進行撲殺,傳染病牛屍體要在縣防疫站監督下焚燒或深埋(所埋深度應為屍體距離地面大於1.5米)處理。4.3有使用價值的病牛應隔離飼養、治療,病癒後歸群。
5、防疫疫苗及獸藥等投入品的使用海晏氂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及其配套法規的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對所有氂牛進行O型和亞洲I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對種公牛進行A型口蹄疫強制免疫。同時,佩戴畜禽耳標標識,上傳錄入相關信息,確保海晏氂牛養殖的可追溯性。禁止使用未經國家畜牧獸醫行政管理部門批准的以及應當淘汰的和明確規定的違禁獸藥等。
6、生產記錄的建立和獸藥休藥期的要求做好生產全過程的記錄。內容包括疫苗(獸藥)的購銷、使用記錄,免疫、消毒記錄,產品銷售記錄等。記錄要完整、真實,保存二年以上。嚴格實行海晏氂牛產地準出制度。鄉(鎮)畜牧獸醫部門認真按照生產記錄使用疫苗或獸藥的時間,對於達到休藥期規定並經檢疫合格的出具《產地檢疫證明》,方可出欄交易屠宰上市。
7、產品收穫、屠宰、捕撈及產後處理的規定按照不同的育肥階段進行屠宰,屠宰後的海晏氂牛肉產品應符合《青海省氂牛肉質量標準》(DB63/T516-2005)。第一,做到適齡屠宰,6月以上齡犢氂牛體重≥100kg 、成年氂牛≥250kg、母氂牛≥220kg。第二,海晏氂牛屠宰必須在政府依法設立的定點屠宰場進行屠 宰;屠宰後出場的氂牛肉及其副產品必須經過動物衛生監督部門的檢疫檢驗併合格。

專用標誌使用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證書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1.1 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等級確定的地域範圍;1.2 取得登記農產品先關的生產經營資質;1.3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1.4 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2、經審核符合標誌使用條件的,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標誌使用申請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載明標誌使用數量、範圍及相關義務責任。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生效後,標誌使用人方可在農產品或者農產品包裝袋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並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活動。
4、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建立農產品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檔案,如實記載地理標誌使用情況,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正確規範的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5、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質量安全法》第五十一條規定處罰。

地圖信息

地址: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縣商業巷206附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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