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基本信息,機構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領導成員,
基本信息
郵編:314400
機構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政策和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其他專項規劃;負責執行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參與市政府審批的城鎮總體規劃的審核;指導、審核各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建設項目的用地預審;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市礦產資源總體規劃、地質環境保護總體規劃及專項規劃。
(三)指導和監督檢查基層國土資源管理機構行政執法、土地和礦產資源規劃執行情況;依法保護土地、礦產資源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立案查處全市土地和礦產資源違法案件;負責處理土地信訪和調處權屬糾紛。
(四)制訂並實施耕地保護及鼓勵開發耕地的政策和措施;實施農用地用途管制和基本農田保護;指導、實施和監督未利用土地開發、土地整理、土地復墾和開發耕地的工作;編制和審核補充耕地方案,確保全市耕地占補平衡。負責承擔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的農用地轉用、征(使)用、供地等方案的編制、報批工作;負責組織土地整理暨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的論證和初驗工作。
(五)管理全市土地資源和城鄉地籍、地政工作;組織土地資源調查、地籍調查、土地統計和動態監測;承辦土地確權、城鄉地籍、土地定級和登記等工作;負責地籍測繪行業管理。
(六)組織實施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租賃工作,負責承辦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等交易行為的審核報批工作;監督和管理土地資產、規範土地市場;組織實施國有土地資產的清查、核實和處置工作;制訂和實施農村村民建房用地管理辦法,負責農村集體非農建設用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七)組織和指導基準地價、標定地價評測,負責土地中介性評估機構行業管理工作。
(八)依法管理全市礦產資源,規範礦業權市場,負責礦產資源的開發、保護和合理利用並進行監督管理,依法做好礦產資源補償費的收繳工作。
(九)統一管理礦產資源儲量,管理地質資料匯交工作;組織開展全市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年檢、年報工作;實施地質勘察行業管理,監督驗收礦山生態環境治理項目;審批、核發採礦許可證。
(十)安排和合理使用市財政撥給的國土資源工作經費及其他資金的使用;負責國土資源規費的收繳和監督管理。
(十一)制訂並實施全市國土資源信息化建設工作規劃、計畫和有關政策;組織開展土地、礦產資源的科技工作和對外合作與交流。
(十二)負責國土資源下屬事業單位工作監督管理,強化對國土資源相關中介機構和其他機構實行行業管理。
(十三)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 辦公室
- 組織宣教科
- 監察室
- 法規監察科
- 耕地保護規劃科
- 土地利用管理科
- 礦產資源管理科
- 地籍管理科
下屬單位
- 海寧市統一征地辦公室
- 長安鎮(高新區)國土資源所
- 海寧市土地監察大隊
- 許村鎮國土資源所
- 周王廟鎮國土資源所
- 鹽官鎮國土資源所
- 斜橋鎮國土資源所
- 丁橋鎮國土資源所
- 袁花鎮國土資源所
- 海寧市國土資源局尖山新區(黃灣鎮)分局
- 海寧市國土資源局硤石中心所
- 海寧市國土資源局海寧經濟開發區分局
領導成員
局黨委書記、局長 陳洲美
局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長 徐明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宓肖鋒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曹立傑
局黨委委員、副局長 周青鋒
總規劃師 周新民
局黨委委員 姚志強
局正科級幹部 朱林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