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城區農業局
- 成立時間:2001年10月
主要職責,辦公地址,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的調整,農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定並組織實施海城區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中長期發展規劃,承擔農業投資和農業綜合開發、示範項目的規劃、計畫管理和監督實施;擬定貫徹農業產業政策的措施,協調指導農業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農業資源的最佳化配置以及產品品質的最佳化改善。
(二)指導和協調農村經濟體制改革,指導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和鄉村集體經濟組織、合作經濟組織建設;貫徹落實穩定和完善農村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和雙層經營體制等基本經營制度及政策,加強村級財務的監督檢查,調節農村經濟利益關係,做好農村經濟收支監測工作,指導監督減輕農民負擔和耕地使用權的流轉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搞好農產品市場體系的規劃和建設;參與組織農產品流通,組織協調實施城市“菜籃子”規劃和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做好農業和農村經濟信息、規劃、統計工作。
(三)研究草擬區畜牧經濟發展中、長期發展規劃,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貫徹執行本行業政策,指導畜產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和畜牧業物種資源的保護和管理,引導產業結構的合理調整、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產品品質的改善;做好禽畜病疫情的防治工作和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檢驗;根據管理許可權對獸藥、飼料、添加劑的生產和質量進行監控管理;收集畜牧生產進度做好統計工作。
(四)擬定農業科技、教育、技術推廣措施,實施科技興農戰略,組織重大科研課題的技術攻關和推廣套用。
(五)擬定全區林地的造林綠化規劃,並組織實施植樹造林計畫;加強森林資源的管理和合理利用,管理好木材生產和林副產品加工及流通;指導建立健全林業防火網路,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六)擬定全區農田和水利基礎設施建設規劃,指導、協調並組織實施全區農田基礎設施和水利設施建設;抓好水資源的管理和綜合利用;加強對水政工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
(七)貫徹落實有關扶貧開發工作的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扶貧開發計畫;擬定全區的脫貧致富奔小康計畫,提出全區扶貧資金的投向和分配方案,組織實施扶貧項目,加強扶貧資金的使用情況及扶貧項目實施的監督;動員社會各界支持、參與扶貧開發;做好遷安移民的安置工作;承擔區扶貧開發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八)建設農業、林業、畜牧、水政執法隊伍,加強農業行政執法、動植檢執法和林政執法工作。
(九)加強抗旱防汛防颱風的組織協調工作,保證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十)按照市、區的用地規劃,協調有關職能部門做好征地拆遷工作。
(十一)承辦區委、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辦公地址
海城區政府大院內
北海市海城區農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