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永佳,男,漢族,1956年3月生,廣西北海人,1976年10月參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大專學歷。曾任北海市農業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16年9月30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盧永佳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廣西北海
- 出生日期:1956年3月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違紀被查,免去職務,依法雙開,公開審理,
人物履歷
歷任廣西北海市海城區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北海市水產供銷總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
1999年10月至2000年6月,任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0年6月至2006年8月,任廣西北海市鐵山港區委書記、區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6年9月至2006年11月,任廣西北海市農業局黨委副書記,
2006年11月至2014年2月,任廣西北海市農業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2014年2月至2016年5月,任廣西北海市農業局調研員。
八屆、九屆、十屆市委委員、市十四屆人大代表。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4月,北海市農業局調研員盧永佳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免去職務
2016年5月,免去盧永佳的北海市農業局調研員職務。
依法雙開
2016年9月30日,據北海市紀委訊息:經中共北海市委批准,中共北海市紀委對北海市農業局調研員盧永佳嚴重違紀問題立案審查。
經查,盧永佳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借款擔保、承租土地、承攬工程項目、人事任免、項目合作、農業補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侵吞公共財物,情節嚴重;對市農業局索取農民專業合作社財物負主要責任。涉嫌構成犯罪。
盧永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市委常委會議審議,呈報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決定,給予盧永佳開除黨籍處分;由北海市監察局報北海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經查,盧永佳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收受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借款擔保、承租土地、承攬工程項目、人事任免、項目合作、農業補貼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侵吞公共財物,情節嚴重;對市農業局索取農民專業合作社財物負主要責任。涉嫌構成犯罪。
盧永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市委常委會議審議,呈報自治區紀委常委會議討論並報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決定,給予盧永佳開除黨籍處分;由北海市監察局報北海市政府批准,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公開審理
2016年12月16日,北海市農業局原局長盧永佳涉嫌濫用職權、單位受賄、貪污、受賄一案在海城區法院公開審理。公訴機關指控,盧永佳在歷任北海市鐵山港區委書記、北海市農業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套取國家專項補助資金,並侵吞、收受巨額賄賂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