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辦法》是在海口市施行的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口市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辦法
- 外文名:Haikou city to take care of the Interim Measures for the purchase of home remittances by relatives
《海口市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辦法》是在海口市施行的辦法。
《海口市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辦法》是在海口市施行的辦法。條文信息【發布單位】83005【發布文號】【發布日期】1993-03-15【生效日期】1993-03-15【失效日期】【所屬類別】地方法規【檔案來源】海口...
第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及外籍華人親屬用僑匯購買住宅商品房,按海口市人民政府1993年3月15日發布的《海口市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辦法》辦理。 捐贈額在人民幣20萬元(含款、物)的捐贈者,可辦理城鎮戶口1人入戶。第十一條 入戶指標不得轉讓、買賣,也不得有其它弄虛作假行為,一經發現按《中華人民...
(五)單位和個人購房辦理入戶有親屬隨同入戶的,還應提交親屬關係證明。第十條 華僑、港澳台同胞及外籍華人親屬用僑匯購買住宅商品房,按海口市人民政府1993年3月15日發布的《海口市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辦法》辦理。 捐贈額在人民幣20萬元(含款、物)的捐...
第一條 為更好地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僑務政策,團結海外僑胞,加快我省城鎮建設,特制定本暫行規定。第二條 華僑用僑匯在我省城鎮購買住宅(由當地僑務部門統一籌建的房屋),需照顧其親屬遷往住宅所在城鎮入戶的,按本暫行規定執行。第三條 華僑用僑匯購買住宅,由縣以上僑務辦公室負責辦理。
海口市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辦法 (1993年3月15日海口市人民政府發布)檔案內容 第一條為更好地貫徹執行國家的僑務政策,根據《海南省照顧用僑匯購房者親屬入戶的暫行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華僑用僑匯購買由本市僑務部門統一興建的住宅,其親屬需遷移入戶的,按本辦法執行。第三條市...
(十一)僑匯購房照顧遷入市區的人員;(十二)遷入市區的職工居民家屬(包括投靠配偶父母、子女)、親友等;(十三)符合規定自理口糧入戶的人員;(十四)遷入市區農村或農場的農業戶口人員(即“農遷農”);(十五)科技幹部家屬(含普教系統幹部家屬等)、勞改勞教場所幹部家屬、煤礦井下工人家屬“農轉非”的人員;...
(十四)僑匯購房和華僑投資照顧親屬入戶;(十五)歸國定居華僑。二、人口機械增長實行統一管理,納入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計發展計畫。全市的人口機械增長計畫由市計委下達並組織實施。市委根據我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會同公安、人事、勞動、糧食生平部門編制全市人口機械增長的中、長期計畫和分區、分部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