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原縣水務局

海原縣水務局隸屬海原縣人民政府,前身為1956年成立的水利科,50年來兩次合併,三次分設,十改機構名稱,為縣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原縣水務局
  • 隸屬:海原縣人民政府
  • 前身:水利科
  • 縣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
單位概況,組織機構,

單位概況

海原縣水務局隸屬海原縣人民政府,前身為1956年成立的水利科,50年來兩次合併,三次分設,十改機構名稱,為縣級水利行政主管部門。現下設人秘股、綜合計畫股、統計基建股、防汛抗旱辦公室、海原縣水利工作站、海原縣水土保持工作站、海原縣水政監察大隊、海原縣抗旱服務隊、海原縣樹台水保試驗站、海原縣興仁水管所、海原縣高崖水管所、海原縣張灣水管所、海原縣史店水管站、海原縣西安水管站、海原縣李俊水管站、海原縣鄭旗水管站、海原縣徐套水管站、揚黃灌溉建設指揮部辦公室等18個下屬機構。全縣水務系統現有職工371人,其中高級工程師4人、工程師44人、助理工程師111人,技術員73人。主要負責全縣防汛、抗旱、水利建設與管理、水土保持、水資源開發利用和管理等多項任務。負責編制全縣水利水保工作發展規劃、中期規劃與年度計畫,組織制定、監督實施城鄉供水規劃和重大建設項目中有關水行政管理任務的工作。
建國以來,黨和政府十分重視水利建設,全縣人民齊心協力,勵精圖治,與自然災害作鬥爭,取得了顯著的成效。截止目前,全縣已初步形成了山區水利防汛、抗旱、灌溉、生態工程體系,共修建揚黃灌區2處,全縣共建成各類庫壩82座(其中中型水庫3座,小(一)型15座,小(二)型19座,水保骨幹壩16座,塘壩24座,水源工程5座),總庫容4.98億立米,建小高抽141處、揚水站19座,人畜飲水工程119處,打機井449眼,土圓井2300眼,水窖12萬眼,全縣鋪設渠道768.7公里,其中砼襯砌渠道535.5公里,鋪設低壓管道109.4公里,砼集水場6632處,總面積115萬平方米。發展灌溉面積23.2萬畝,治理水土流失面積1260平方公里,基本解決了全縣38.2萬人,8.4萬頭大家畜,40.2萬隻羊的飲水困難,有力地促進了全縣社會經濟的發展。產生了重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隨著西部大開發的進一步實施,自治區計委、水利廳、財政廳等業務廳局對我縣水利水保建設投入不斷加大。1998年以來累計投入國債、水利專項、財政專項和以工貸賑等資金2.4億元,支持建設了節水灌溉、生命工程,水庫工程和水保生態為重點的一大批農業水利建設項目。我縣搶抓西部大開發的歷史機遇,組織水利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和民眾修水庫,挖渠道,打井窖,改造揚黃灌區,實施“生命工程”,水利水保事業取得了空前發展。
海原縣水務局1996年被固原地區水利水保局評為防汛抗旱先進單位;1999以來連續5年被海原縣人民政府評為年度綜合考核先進單位;2001被自治區水利廳評為“生命工程”建設先進集體;2002年被自治區水利廳評為全區水利工程管理先進集體、全區一期農村解困工作先進集體;2004年被自治區水利廳評為全區水土保持先進集體;2005年被中衛市水務局評為水利工作先進集體、水土保持工作先進集體、人畜飲水工程建設先進集體。局黨委被中衛市委命名為“五個好”黨委,榮獲全縣黨建工作先進單位。
這些成績的取得更堅定了水利系統廣大幹部職工大興水利的決心和信心。今後,我們要在縣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繼續堅持中央的水利工作方針和可持續發展治水思路,以國家實行積極的財政政策和西部大開發為契機,緊密結合我縣水利發展的實際,按照構建和諧社會和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現人水和諧、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為核心,堅持依法治水,努力實踐可持續發展的治水思路,加快實施苦水河流域綜合開發建設項目、西河流域生態工程建設項目,新建中河流域東海壩水源工程、莧麻河流域撒台水源工程,到2010年,力爭使我縣各大流域水利水保工程整體布局合理,水資源利用率明顯提高。實現集防汛、抗旱、水保及生態建設相互協調,全縣人畜飲水基本解決,水土流失有效控制,生態環境趨於平衡,社會經濟穩步發展,從而形成“中北部為人畜飲水保障用洪用沙的水土保持治理區,中南部為自給型農業、生態型林業、經濟型畜牧業的生態環境建設區,東南部為節水灌溉、穩定高產的產糧區”的水利水保新格局。為全縣整體解決溫飽進而向小康社會邁進奠定堅實的基礎。

組織機構

組織機構
一、人秘股
協助局領導對各股(站、辦)進行綜合協調,組織機關日常工作,承辦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保密、會議組織、宣傳,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建設,承辦局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國家公務員及幹部職工的培訓、職稱評定、統計工作。
二、綜合計畫股
擬定全縣水利中長期發展規劃、承辦水利基建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的編制,編制流域綜合規劃和專項規劃。負責年度計畫上報、聯繫工程設計業務,實施生命工程建設。
三、統計基建股
負責水利綜合統計,擬定各項工程批覆,對各工程建設質量進行監督檢查,主持工程建設的年度驗收。
四、防汛抗旱辦公室
承擔縣防汛抗旱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導全縣防洪工作,對全縣河道、水庫等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
五、海原縣水利工作站
(一)、負責全縣水利項目儲備工作:1、調查全縣水利工程現狀,做好全縣水利工程項目的儲備工作;2、擬定全縣水利發展的中長期規劃;3、落實水利前期工作勘察、規劃、設計和項目儲備庫;4、參與組織有關國民經濟發展總體規劃、城市規劃及組織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論證和防洪的論證工作。
(二)、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1、組織制定年度水利建設計畫;2、負責編制中、小型水庫的勘測規劃、設計、方案論證及組織上報工作;3、負責全縣人畜飲水工程進行勘測規劃、設計、方案論證及組織上報工作;4、負責全縣灌區配套工程進行勘測規劃、設計、方案論證及組織上報工作;5、編制中、小型水利工程的項目建議書和可研報告。
(三)、負責全縣各項水利水保工程的建設與管理:1、匯總整理以及上報主管部門下達的指令性工作;2、組織小型水利工程技施設計方案審核,施工管理;3、負責技術管理工作,掌握工程運行狀況;4、落實全縣水利工程建設及管理,保障工程安全和效益的發揮;5、組織制訂工程除險加固、更新改造和擴建方案;6、負責和指導全縣農村水利工作,搞好農田水利基本建設;7、組織開展有關水利工程管理的新技術諮詢和推廣套用工作。
(四)、負責全縣水利工程的質量監督:1、協調工程建設中施工、設計、監理、質檢及當地政府的關係;2、負責小型水利工程質量監督、配合上級質量監督部門對在建中型水利工程進行質量監督;3、實施水利行業技術質量標準、招投工作;4、組織指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5、組織指導水庫、揚水站等設施的安全監管;6、組織技術資料收集、整編及歸檔工作。
(五)、負責全縣水利水保工作的竣工驗收:1、協調、組織相關部門對水利工程進行驗收;2、開展水利工程的預(決)算。
六、海原縣水土保持工作站
(一)、負責全縣水保項目儲備工作:1、調查全縣水土流失情況,做好水保工程項目的儲備工作;2、落實水保工程的勘察、規劃、設計和項目儲備庫。
(二)、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程的規劃設計:1、負責全縣水土流失防治中、長期規劃;2、編制年度建設規劃;3、編制年度實施方案和年度月、季、年的統計;4、編制小型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
(三)、負責全縣水土保持工程建設與管理:1、匯總整理以及上報主管部門下達的指令性工作;2、監督、檢查全縣大、中、小型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執行情況;3、落實全縣水土保持工程建設及管理;4、落實水土保持技術諮詢、信息技術管理;5、參與、落實全縣水保資金管理;6、開展全縣水土流失治理監測和綜合防治工作;7、組織開展有關水保工程管理的科研開發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工作;8、組織技術資料收集、整編及歸檔工作;9、參與水保工程預(決)算及竣工驗收相關工作;10、參與全縣水保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四)、負責全縣水土保持預防監督工作:1、對水土保持法律、法規宣傳進行宣傳;2、落實水土保持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情況;3、監督、檢查落實開發建設項目水土保持設方案;4、編制年度水土保持預防監督規劃、實施方案及中、長期預防監督規劃;5、開展水土保持執法工作及“兩費”收繳等工作。
七、海原縣水政監察大隊
  (一)、負責全縣的水行政執法工作:1、努力宣傳、貫徹、執行水法律、法規和規章;依法保護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關設施,維護正常的水事秩序;2、依法對水事活動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向上級報告或依法當場做出行政處罰;3、維護水行政主管部門的權利,積極參與水事糾紛的協調和處理,對立案查處的案件,依法開展調查工作,收集有關證據;4、依照法定程式,製作並送達各種法律文書;5、熱情接待民眾來訪,認真解答法律詢;配合司法機關查處水事治安、刑事案件;6、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組織、指導和監督節約用水工作;7、對水政監察人員的業務培訓,與法務部門及其他行政機關的聯繫,協調好水利部門與其他部門在行政執法中的關係。
(二)、負責全縣水資源管理工作:1、宣傳關於水資源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2、調查全縣水資源利用狀況,準確掌握水資源的儲量,制定全縣水資源利用規劃方案,合理利用水資源,建設人水和諧的可持續利用氛圍;3、調查和統計全縣水利設施現狀;4、依法加強水資源管理,堅決制止濫開亂采水資源行為;5、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工作。
(三)、負責全縣防汛工作:1、組織召開全縣防汛工作會議,切實落實行政首長責任制;2、負責防汛工程檢查工作;3、負責全縣防汛物資管理與儲備;4、認真履行防汛辦上傳下達的工作,及時、準確上報災情統計;5、組織防汛歲修工程實施,確保全全度汛。
(四)、負責全縣抗旱工作:1、進行全縣旱情統計工作,準確掌握旱情分布情況;2、調查全縣人飲工程、機井運行狀況,通過維修確保其正常運行;3、協調各鄉鎮、各部門制定抗旱避災方案;4、加強抗旱物資及抗旱資金管理,督察抗旱措施的落實。
(五)、負責全縣人畜飲水工程及各灌區的灌溉管理:1、制定全縣人畜飲水工程、井窖建設的運行計畫,負責全縣人畜飲水工程運行管理監督工作;2、制定主要庫、井、揚黃灌區灌溉制度、灌溉計畫;3、負責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節水灌溉工作。
(六)、負責各鄉(鎮)水利工作站(所)的管理:1、對各站所的各項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2、協調組織各水管站所搞好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八、海原縣水務局抗旱服務隊
(一)、負責全縣抗旱服務工作:1、負責統計調查全縣旱情,制定抗旱措施;2、承擔全縣乾旱鄉村的人畜飲水,組織抗旱車輛,拉水救災;3、推廣“BP保水劑”和“旱地龍”等抗旱劑的使用。督促農村春播生產,減輕旱災損失;4、利用移動抽水泵在河道、水庫、塘壩等水源工程處進行移動抽水灌灌溉。
(二)、打井找水:1、承擔300米以內的機井鑽探。疏孔、換漿、試孔、下管、成井、洗井、抽水等工作;2、擬定井深、出水量和水質等情況,合理規劃井位,為領導決定提供科學依據。
(三)、地質勘測:1、準確掌握有現水事資料,利用電測手段,對地下水資源進行地質勘測,準確合理分析地下水分布規律;2、在鑽孔中取出地上岩層和標本,準確掌握地層變化,給勘探工作提供資料,為高質量成井提供依據。
(四)、機井配套:1、承擔機井、土園井、小高抽、人畜飲水工程等水利設施10KV和0.4KV輸電線路的勘測、架設及變壓器安裝工作;2、承擔縣域機井、土園井、小高抽、人畜飲水工程等水利設施的機泵配套工作;3、維修各種規格的水泵,電動機、變壓器和機電設施和工程機械配件,保證灌溉期間全縣機泵的正常運行。
(五)、物資行銷及科技諮詢:1、經銷各種規格離心泵、手壓泵、塑膠管材、膠管、節水設備、農機具、電線、電纜等抗旱使用器材;2、組織開展抗旱新科技的諮詢、推廣及套用等工作。
九、海原縣水務局樹台水保試驗站
(一)、負責對全縣水保氣象監測:1、對縣域經流量進行觀測,及時記錄,整編觀測資料;2、對縣域泥沙進行觀測,及時記錄,整編觀測資料;3、對縣域溫度及土壤濕度等項目進行觀測,及時記錄,整編觀測資料。
(二)、負責其它各項監測:1、開展全縣各鄉鎮、各流域水沙監測及時記錄,整編觀測資料;2、開展對重點工程效益監測,及時記錄,整編觀測資料;3、開展對主要工程、建築物沉降進行監測,及時記錄,整編觀測資料;4、運行情況監測,及時記錄,整編觀測資料。
(三)、負責小型水保試驗項目:1、彙編水土流失觀測資料,參與觀測資料分析工作;2、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指令性工作。
十、海原縣興仁水管所
(一)、興仁鎮水利工作職能:1、負責興仁鎮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興仁鎮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興仁鎮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將蒿川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興仁水管所:1、負責蒿川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蒿川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蒿川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三)、管轄內容:轄中型水庫2座,塘壩2座,水保壩9座,人飲工程8處,機井30眼,小高抽4處,揚水站1座,渠道33.5公里,低壓管道35公里,人飲管道197公里,西砂瓜供水管道12公里,供水點29處,總灌溉面積0.53萬畝。
十一、海原縣高崖水管所
(一)、高崖鄉水利工作職能:1、負責高崖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高崖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高崖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將興隆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高崖水管所:1、負責興隆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興隆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興隆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三)、將李旺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高崖水管所:1、負責李旺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李旺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李旺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四)、管轄內容:轄中型水庫1座,小(一)型水庫1座,塘壩2座,水保壩2座,人飲工程4處,小高抽2處,揚水站7座,渠道564.38公里,人飲管道30.28公里,總灌溉面積13.51萬畝。
十二、海原縣張灣水管所
(一)、將樹台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張灣水管所:1、負責樹台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樹台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管理,節水灌溉與水資源管理工作;3、負責樹台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將關莊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張灣水管所:1、負責關莊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關莊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管理,節水灌溉與水資源管理工作;3、負責關莊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三)、管轄內容:轄中型水庫2座,小(一)型水庫1座,小(二)型水庫3座,塘壩2座,水保壩3座,人飲工程15處,機井68眼,大口井24眼,小高抽2處,渠道3公里,低壓管道5.1公里,人飲管道138公里,總灌溉面積1.1萬畝。
十三、海原縣史店水管站
(一)、史店鄉水利工作職能:1、負責史店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史店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史店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將海城鎮水利工作職能劃入史店水管站:1、負責海城鎮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海城鎮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海城鎮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三)、將曹窪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史店水管站:1、負責曹窪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曹窪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曹窪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四)、管轄內容:轄小(一)型水庫1座,小(二)型水庫2座,塘壩9座,水保壩4座,人飲工程32處,小高抽4處,機井79眼,渠道11.3公里,低壓管道23公里,人飲管道218公里,總灌溉面積1.37萬畝。
十四、海原縣西安水管站
(一)、西安鄉水利工作職能:1、負責西安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西安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西安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將關橋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西安水管站:1、負責關橋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關橋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關橋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三)、管轄內容:轄小(一)型水庫4座,小(二)型水庫6座,塘壩6座,水保壩1座,人飲工程27處,小高抽79處,揚水站2座,機井215眼,大口井61眼,渠道96.3公里,低壓管道66公里,人飲管道1458公里,總灌溉面積4.68萬畝。
十五、海原縣李俊水管站
(一)、李俊鄉水利工作職能:1、負責李俊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李俊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李俊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將紅羊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李俊水管站:1、負責紅羊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紅羊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紅羊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三)、將九彩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李俊水管站:1、負責九彩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九彩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九彩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四)、管轄內容:轄小(一)型水庫1座,小(二)型水庫4座,水保壩2座,人飲工程21處,小高抽23處,機井21眼,大口井4眼,揚水站3座,渠道35.3公里,低壓管道0.3公里,人飲管道61公里,總灌溉面積0.84萬畝。
十六、海原縣鄭旗水管站
(一)、鄭旗鄉水利工作職能:1、負責鄭旗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鄭旗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鄭旗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將賈塘鄉水利工作職能劃入鄭旗水管站:1、負責賈塘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賈塘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賈塘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三)、管轄內容:轄小(一)型水庫6座,小(二)型水庫3座,塘壩3座,水保壩1座,人飲工程11處,小高抽22處,機井61眼,大口井15眼,揚水站3座,渠道25公里,低壓管道10.5公里,人飲管道256公里,總灌溉面積1.26萬畝。
十七、海原縣徐套水管所
(一)、徐套鄉水利工作職能:1、負責徐套鄉防汛抗旱工作;2、負責徐套鄉水利水保工程安全運行,節水灌溉與水政水資源管理等工作;3、負責徐套鄉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及水費改革,水利新技術的推廣套用等工作。
(二)、管轄內容:轄中型水庫2座,小(一)型水庫1座,小(二)型水庫1座,水保壩2座,人飲工程1處,小高抽4處,揚水站3座,低壓管道6公里,人飲管道37.11公里,總灌溉面積3750畝。
十八、揚黃灌溉建設指揮部辦公室
(一)、紅寺堡開發區與固海擴灌區扶貧揚黃工程建設發展規劃、年度實施計畫及工程勘測、設計、開發配套施工和建設協調管理。
(二)、紅寺堡開發區移民對象摸底排查、搬遷安置、移民管理與農業技術推廣服務。
(三)、固海擴灌區6.51萬畝“旱改水”土地的均衡分配與節水型小畦田塊灌溉推廣。(四)、興仁揚水工程前期論證、協調與申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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