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修正案
- 頒布時間:2009年05月27日
- 實施時間:2009年06月01日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2009年5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
2009年5月27日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通過。《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修正案》已由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於2009年5月27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9年6月1日起施行。海...
第一條 為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土地資源,合理利用土地,切實保護耕地,改善生態環境,促進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海南經濟特區實際,制定本條例。第二條 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出讓、劃撥、租賃、轉讓、承包、抵押和繼承。集體所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出讓、轉讓或者...
第二十條 《村鎮條例》實施之後至1999年9月24日《海南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修訂實施之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沒有批准檔案,或者雖有批准檔案但超面積連續使用農村宅基地至土地確權時的,按照確權時本省規定的面積限額確定其宅基地使用權;超過本省規定面積部分不予以登記發證,但應當在不動產登記簿和不動產權證內...
《海南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規定》根據本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公布。修訂的規定 (2013年3月30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一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6年5月26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經濟特區海岸帶保護與開發管理規定〉的決定》第一次修正 根據2019年12...
海南經濟特區水條例修正案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 第41號 第二十八條修改為:"開採地熱水、礦泉水的單位和個人,應當依法申請和取得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取水許可證和地質礦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採礦許可證,並依法繳納水資源費和礦產資源補償費。"本修正案自2010年5月1日起施行。海南經濟特區...
《珠海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是2015年11月27日珠海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通過的條例。條例簡介 為了加強土地管理,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資源,維護土地權益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珠海經濟特區土地...
《廣東省經濟特區土地管理條例(1997修訂)》是1991年5月10日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的一份地方法規。檔案發布 (1991年5月10日廣東省第七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根據1997年7月26日廣東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次會議《關於修改〈廣東省經濟特區土地管理...
第五條 市政府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照法律規定對土地實行徵用。徵用集體所有土地的各項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按照《廣東省土地管理實施辦法》的規定辦理。第六條 深圳市國土局(以下簡稱市國土局)是市政府主管本行政區域內城鄉土地的職能機構,負責對國家、省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本條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第七...
蔣定之省長在省政府常務會議審議《海南經濟特區林地管理條例(修正案草案)》時強調,對林地的管理必須實行最嚴格的措施,林地總量要不斷增加,林地質量要不斷提高,管理要嚴格規範,加強林地的保護與管理,這也是對我們後人負責,也對歷史負責,這是一條底線。當前,加強生態保護和建設,實現綠色崛起、可持續發展已成為...
第一條 本暫行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令和《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制訂。第二條 本特區範圍內已開發和尚待開發的礦藏、水流、荒地、耕地、山林和其他海陸資源,均由廣東省深圳市人民政府統一管理;市人民政府可根據建設需要,依照有關法令的規定,對土地實行徵購、徵用或者收歸國有。第三條 經確定的...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電力建設與保護條例》的決定 (2015年9月25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通過)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七次會議決定對《海南省電力建設與保護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將第三條修改為:“省和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電力...
(2007年9月29日海南省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 根據2017年9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關於修改〈海南省松濤水庫生態環境保護規定〉的決定》修正)第一條 為了加強松濤水庫生態環境的保護和管理,充分發揮松濤水庫的綜合效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
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同時1988年12月29日修改後的《土地管理法》第2條第4款規定:“國有土地和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定。”顯然,法律已確立土地使用權是一種財產權,允許其流轉。海南省1990年2月公布的《海南經濟特區土地承包權有償出讓、...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海南省審計監督條例》的決定 (2017年9月27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通過)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二次會議決定對《海南省審計監督條例》作如下修改:一、增加一條作為第十條:“依法屬於審計監督對象的單位應當依照國家和本省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