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歷史沿革,機構概況,主要職責,歷次會議,第一次會議,第二次會議,第三次會議,第四次會議,機構設定,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現任領導,主任,副主任,秘書長,辦公地址,
人事任免
2017年5月19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六次會議選舉:劉賜貴為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選舉沈曉明為海南省省長。
2020年12月2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接受劉賜貴辭去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職務的請求,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備案。
2021年1月28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補選:沈曉明為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
歷史沿革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成立於1993年1月。
第一屆任期自:1993年1月至1998年4月;
第二屆任期自:1998年4月至2003年1月;
第三屆任期自:2003年1月至2008年1月;
第四屆任期自:2008年1月至2013年1月;
第五屆任期自: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
第六屆任期自:2018年1月至今。
2017年12月22日,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定於2018年1月26日至31日在海口召開。
2018年12月1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七次會議通過,決定: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定於2019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在海口召開。
2019年11月29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五次會議通過,決定: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定於2020年1月16日至1月20日在海口召開。
2020年12月2日,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決定: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定於2021年1月下旬或2月上旬在海口召開。
機構概況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是由海南省的19個省轄市、縣、自治縣人民代表大會和海南省軍人代表大會選舉產生,每屆任期五年。海南省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共設定2個專門委員會:法制委員會和財政經濟委員會,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領導。
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增設了社會建設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每年至少舉行一次會議,會議由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召集。經過五分之一以上的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提議,可以臨時召集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省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舉行。
主要職責
依照國家憲法和法律的規定,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根據海南省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國家憲法、法律、
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並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二)根據海南經濟特區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遵循國家有關法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有關決定和國務院有關行政法規的原則制定法規,在
海南經濟特區範圍內實施,並報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三)保證國家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決議在海南省的遵守和執行,保證國家計畫和國家預算的執行;
(四)審查和批准海南省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預算以及它們執行情況的報告;
(五)討論、決定海南省的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
資源保護、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項;
(十)聽取和審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工作報告;
(十一)聽取和審查海南省人民政府、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海南省人民檢察院的工作報告;
(十二)改變或撤銷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的不適當的決議;
(十三)撤銷海南省人民政府的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
(十四)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民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證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十五)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十六)保障少數民族的權利;
歷次會議
第一次會議
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定於2018年1月26日至31日在海口召開,會議議程共13項:
一、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17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海南省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17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8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8年省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
八、選舉海南省人民政府省長、副省長;
九、選舉海南省監察委員會主任;
十、選舉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十一、選舉海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
十二、選舉海南省出席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十三、決定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專門委員會的設立及其組成人員的人選。
第二次會議
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於2019年1月22日至1月26日在海口召開,會議議程共9項:
一、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1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告與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海南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18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19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19年省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審議《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關於設立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的決定(草案)》;
八、選舉;
九、決定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社會建設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人選。
第三次會議
一、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19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海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三、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19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0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0年省級預算;
四、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五、聽取和審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七、選舉。
第四次會議
海南省第六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定於2021年1月下旬或2月上旬在海口召開,會議議程共8項:
一、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政府工作報告;
二、審查和批准海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綱要;
三、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20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執行情況與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草案的報告,批准海南省2021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
四、審查和批准海南省2020年預算執行情況和2021年預算草案的報告,批准2021年省級預算;
五、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工作報告;
六、聽取和審議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七、聽取和審議海南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
八、選舉。
機構設定
專門委員會
主任委員:胡光輝
副主任委員:符曉君、鄧雲秀(女)
委員(按姓名筆劃排序):王業僑、鄧愛軍、孫書南、杜一戎、張耕、張濤、陳海平、鄭文靜(女)、郭志民、韓金光
主任委員:何西慶(女)
副主任委員:倪健、鄭義成
委員(按姓名筆劃排序):王長仁、王宏良、葉振興、李建保、郭奕秋、曹協和、符之冠
主任委員:關進平
副主任委員:何琳(女)、賴朝平、吳建東、黎梁東
委員(按姓名筆劃排序):鄧澤永(苗)、畢華、吳明、張曉輝、周月霞(女,黎)、彭煜翔、黎才旺
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農村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環境資源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科教文衛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民族宗教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華僑外事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預算)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內務司法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法制工作委員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研究室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室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信訪辦公室
現任領導
主任
沈曉明:海南省委書記,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海南省軍區黨委第一書記。
副主任
胡光輝: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
陸志遠: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省總工會主席;
秘書長
林澤鋒: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秘書長,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機關黨組書記。
辦公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