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教育廳關於做好2007年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通知
- 發文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 文 號:瓊教基〔2007〕14號
- 發布日期:2007-2-26
發布信息,內容,
發布信息
發文單位:海南省教育廳
文 號:瓊教基〔2007〕14號
發布日期:2007-2-26
執行日期:2007-2-26
內容
各市、縣、自治縣教育(教科)局,省農墾總局教育局,海南鋼鐵公司教育處,洋浦經濟開發社會發展局,廳直屬中學:
一、深入學習會議精神,進一步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繼續組織廣大幹部和師生學習全國加強中國小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和姜斯憲副省長在全國加強中國小校管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海南省分會場的講話精神。務必從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從保證青少年學生健康成長的立場,充分認識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繼續採取有力措施,把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做深、做細、做實,確保廣大師生安全。
二、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進一步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狠抓安全工作的落實。要結合當地實際,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檢查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並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完善突發事故處置工作預案,促進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長效機制的建立和完善。
三、抓好中國小幼稚園的安全檢查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每學期都要進行學校安全工作大檢查。認真全面排查中國小幼稚園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要以預防交通、火災、擁擠踩踏、溺水、坍塌、觸電、中毒等事故為重點,開展對中國小校樓梯、樓道、教室、實驗室、食堂、學校宿舍等設施、設備、人員的監督檢查,督促學校加強安全檢查管理,制定安全應急預案,落實安全責任制。針對排查出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堅決整改,決不留隱患。
四、繼續開展安全文明生態學校創建活動,構建和諧校園。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教育部《關於在全國中國小開展創建和諧校園的意見》(教基(2006)23號),切實提高對開展創建和諧校園,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創建和諧社會的一個重要部分的認識。因此,各地要結合省委和省政府提出建設生態省,創建平安海南的要求,深入紮實推進安全文明生態學校的創建活動,努力建設和諧的校園文化,創建積極向上的校園氛圍,建設平安、健康、文明、和諧的校園。
五、繼續開展對校車的整治,確保學生出行安全。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2006年整治校車的基礎上,深入開展對校車的整治,要全面掌握轄區內的校車情況,積極主動與公安交通部門做好校車的管理和監督工作。堅決取締無牌無證,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一方面要對校車駕駛員進行定期的、經常的有關駕駛員安全知識教育,另一方面增強師生道路交通安全意識,教育師生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堅決拒絕乘坐超載車輛、無證無牌車輛,防止交通安全事故的發生。
六、深入開展學校周邊治安綜合治理。繼續貫徹落實公安部《關於進一步維護校園及周邊治安秩序八條措施》和教育部《關於進一步做好中國小安全工作六條措施》,主動與當地公安、工商、衛生、文體等部門密切配合,採取有力措施,大力整頓學校周邊交通秩序,堅決取締黑網咖,尤其要堅決防止校外犯罪分子入校園,傷害學生事件發生。要及時發現並妥善處置師生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心理問題,注意化解個別師生間和學生間矛盾,避免因矛盾激化而引發傷害事故。
七、加強對學校校長和園長安全管理的培訓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實際制定安全管理培訓計畫,將安全管理納入校長培訓內容。要採取各種形式,年內對自己轄區內的學校校長和幼稚園園長進行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常見事故的預防、突發事件的處置等培訓。特別是要把學習《義務教育法》、《中國小幼稚園安全管理辦法》作為重點培訓內容,全面提高學校管理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水平。
八、切實做好2007年中國小安全教育活動日。2007年3月26日(星期一)是第十二個“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主題為“強化安全管理,共建和諧校園”。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與當地公安機關、團組織、少先隊等組織密切配合,結合當地實際,有針對性、有重點地抓住當地較為突出的傷亡事故問題,緊緊圍繞“安全教育日”活動主題,通過知識競賽、講演、演練等多種形式,開展豐富多彩的宣傳教育活動,力求做到較好的效果,切實增加廣大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和意識。
九、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門要根據本《通知》精神,結合當地實際,為做好2007年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做具體部署,並抓好落實工作。
二○○七年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