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節期間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預警通知

教基函[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教育部關於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節期間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的預警通知
  • 時間: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 單位:教育部
  • 檔案號:教基函[2008]3號
簡介,詳情,

簡介

2008年寒假和春節即將到來。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8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辦發電〔2007〕70號)和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防範大霧天氣影響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國辦發明電〔2007〕54號)精神,切實做好中國小幼稚園寒假和春節期間各項安全保衛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幼稚園要進一步提高認識,針對放假前後和春節期間各類多發、易發安全事故,提前預警,採取措施,加強管理,確保寒假期間廣大中小學生幼兒人身安全和校園財產安全,使廣大師生度過一個愉快、祥和、平安的春節。現就做好2008年寒假和春節期間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工作通知如下:

詳情

一、做好防範大霧、大雪等天氣影響交通安全工作。根據氣象衛星監測,我國中東部大部地區近段將持續出現大霧、大雪天氣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中國小要高度重視大霧、大雪天氣的防範應對工作,積極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監測、預報、預警工作,落實應對措施,防範大霧、降雪及雪後路面結冰對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的影響。要提示步行上下學的中小學生注意遵守交通規則,主動避讓行駛車輛,有條件的要請家長接送低年級學生上下學。要提示校車駕駛人員按照雪、霧天氣安全駕駛要求行車,不超載運行。為防止大雪等氣候影響廣大師生的安全,必要時,一些地方可適當調整學生放假時間。
二、做好假前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和假期安全保衛工作。各地要結合2007年秋季新學期全國中國小幼稚園安全大檢查工作中發現的各類安全隱患,在寒假前對各類隱患整改情況集中進行一次複查,務必消除隱患。同時,要在放假前對學校用電、用水、消防、門鎖、鍋爐、燃氣和實驗化學品儲藏等各類設施設備進行一次全面排查,確保各類停用設施設備安全關閉,並做好假期值班保衛工作,實行領導在崗帶班制度,加強門衛管理和夜間巡邏,嚴防火災、盜竊和其他突發事故發生。學校值班人員要保持信息聯絡通暢,確保能夠及時報告和迅速應對各類突發事件。
三、放假前集中對學生開展一次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活動。各地要針對寒假和春節期間學生外出活動特點,教育學生外出時注意遵守交通規則;要教育低齡學生到指定地點購買質量合格的煙花爆竹產品,並在家長或其他成人的指導下安全燃放煙花爆竹;要對學生進行安全用水和用電的常識教育,加強預防煤氣中毒教育,增強防範意識和自救能力;要教育學生文明上網,自覺抵制網路不良信息,不到網咖、尤其是"黑網咖"上網;要加強對學生的冰上運動安全教育,防止意外傷害。
四、加強寄宿學生離校返家乘車安全管理。各地中國小校要在放假前及時通知學生家長,對有條件的要請家長到校接學生回家,並認真做好與家長的交接工作;對學生獨自離校的,要教育學生不乘坐拖拉機、三輪汽車、低速貨車、拼裝車、報廢車和超載車,不集體租用"黑校車";對使用校車接送學生的,要做好校車的安全檢查工作,對駕駛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安排跟車教師,確保學生交通安全。
五、加強對假期學生大型集體活動的管理。學校在假期組織學生開展大型集體活動時,必須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並提前制訂安全預案,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對學生進行必要的安全提示。凡未經有關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組織學生開展大型集體活動或在活動中發生學生傷害事故的,要嚴肅追究組織者責任。
六、加強與學生家長的溝通,共同做好中小學生幼兒的安全保護工作。各地中國小幼稚園要通過家長會或《致家長一封信》等多種形式,提醒家長假期和春節期間要加強對孩子的管理,儘量不要把年齡較小的孩子單獨留在家裡或讓其單獨外出購物、遊玩或燃放爆竹。要提醒家長正確對待孩子的考試成績,並加強同孩子的溝通,對孩子進行積極的心理疏導,營造和睦的家庭氛圍,使孩子愉快、輕鬆地度過假期。
各地接到本通知後,要迅速把通知內容傳達到本行政區域內每一所中國小幼稚園,切實做好各項工作。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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