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監察總隊

機構概況

海南省國土環境資源監察總隊是省一級的國土環境資源現場執法機構,內部設定辦公室、執法監督科、土地監察科、環境生態監察科和礦產資源監察科5個科室。主要是負責環境保護、礦產資源、土地資源三大方面的現場執法監察工作,具體負責受理違法行為的檢舉、舉報、控告,對重大、特大違法案件與環境污染事故、事件、環境糾紛案件進行現場調查取證,並負責徵收屬於省級徵收的排污費、礦產資源補償費,以及負責全省違法案件的統計、分析、案情通報等工作。

領導成員
總 隊 長: 王先國
副總隊長: 方治平 林 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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