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創一流營商環境行動計畫(2020—2021年)》是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於2020年10月10日印發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創一流營商環境行動計畫(2020—2021年)
- 頒布時間:2020年10月10日
- 發布單位: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計畫通知,計畫全文,
計畫通知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海南省創一流營商環境行動計畫(2020—2021年)》的通知(瓊辦發〔2020〕56號)
各市、縣、自治縣黨委和人民政府,省委各部門,省級國家機關各部門,各人民團體:
《海南省創一流營商環境行動計畫(2020—2021年)》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實施。
中共海南省委辦公廳 海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10月10日
(此件公開發布)
計畫全文
海南省創一流營商環境行動計畫(2020—2021年)
為加快形成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和創造力,加快推進海南自由貿易港建設,結合海南實際,制定本行動計畫。
一、開辦企業
1.進一步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對省級及省級以下層面承接的部分行政許可事項,由“最佳化準入服務”調整為“備案”和“實行告知承諾”。
2.全省全面推行為新辦企業提供免費印刻企業公章、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服務。
3.探索實施住所承諾制和名稱登記告知承諾制,提高企業核名一次性通過率。
4.洋浦經濟開發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海口江東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在具有強制性標準的領域試點“無條件準入、登記式備案、免審批准營、信用制監管”的合格假定監管模式,企業作出合格承諾即可持營業執照開展經營活動,行業主管部門提前介入指導,全程跟蹤管理,通過抽查、指導行業協會自查、信用評級等事中事後監管方式,督促指導企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業規範。
二、獲得施工許可
5.建立省工程建設項目策劃生成公共服務信息平台,提高項目決策科學性。
6.探索社會投資中小型工程建設項目審批“清單制+承諾制”改革,制定簡易審批流程。
7.在洋浦經濟開發區、博鰲樂城國際醫療旅遊先行區、海口江東新區、三亞崖州灣科技城試點推行建築工程質量潛在缺陷保險(IDI),探索工程質量安全全過程風險管控的保險模式。
三、財產登記
8.探索建立地籍圖定期更新機制,定期更新向公眾公開的地籍圖數據,提供地籍地圖查詢服務,可按地址查詢全省已經登記的不動產自然狀況、查封抵押限制狀況、地籍圖等信息(涉及企業、個人隱私的信息除外)。
9.推行“不動產登記+網際網路綜合服務平台+手機APP”模式,提高登記效率。
10.探索建立小微企業不動產登記費減免快速機制,個體工商戶憑工商營業執照申請不動產登記直接免收不動產登記費用。
四、獲得信貸和改善融資環境
11.實施政銀保聯動授信擔保提供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集合信貸機制。政府集中遴選科技型中小企業、專精特新企業並建立銀行貸款風險分擔機制,擔保公司集中提供擔保,銀行發放長期貸款,市縣財政視財力情況對擔保公司符合條件的業務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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