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決定》是海南省人民政府2015年發布的一項決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政府關於表彰全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的決定
  • 外文名:Decision of the people's Government of Hainan Province on Commending exemplary collectives and exemplary individuals of the national unity
  • 發文機關:海南省人民政府
  • 發文字號:瓊府〔2015〕47號
瓊府〔2015〕47號
各市、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2010年全省第五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以來,全省人民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積極投身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偉大實踐和海南國際旅遊島建設各項工作中,各市縣、各部門、各行業湧現出一大批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為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促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突出貢獻的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他們是推進我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優秀代表。為彰顯他們的先進思想、模範事跡和崇高品質,促進我省民族團結進步事業的不斷發展,省政府決定授予49個單位“海南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榮譽稱號,授予99位同志“海南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個人”榮譽稱號。
希望受表彰的集體和個人珍惜榮譽,再接再厲,繼續發揮模範表率作用,為促進全省各民族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作出新的更大貢獻。全省廣大幹部民眾要以民族團結進步模範為榜樣,自覺做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維護者,做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促進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緊緊圍繞“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民族工作主題,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民族政策,求真務實、甘於奉獻、開拓進取,為進一步加強民族團結、維護社會穩定,促進各民族共同繁榮與進步,全面建成小康社會,譜寫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海南篇章而努力奮鬥。
附屬檔案:全省第六次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大會模範集體和模範個人名單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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