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燃油附加費徵收管理條例》的決定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燃油附加費徵收管理條例》的決定在2009.03.25由海南省人大常委會頒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廢止《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燃油附加費徵收管理條例》的決定
  • 頒布單位:海南省人大常委會
  • 頒布時間:2009.03.25
  • 實施時間:2009.03.25
的決定》已由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09年3月25日通過,現予公布。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9年3月25日
海南省第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決定:海南省第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四次會議於1996年8月23日通過的《海南經濟特區機動車輛燃油附加費徵收管理條例》自2009年3月25日起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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