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

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由海南省政府直接領導。省政府成立文昌國際航天城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決策重大事項,辦公室設在文昌市政府。主要負責園區規劃、協調、開發、運營管理、投資促進、產業發展、制度創新等工作,整體推進航天城高標準高質量發展,帶動文昌市經濟發展,配合文昌市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
  • 所屬部門:海南省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海南省
  • 成立時間:2019年11月8日
明確成立,基本概況,隸屬關係,管理職責,事權劃分,人員編制,人員薪酬,

明確成立

2019年11月8日,從文昌市政府獲悉,為加快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起步區建設,文昌市政府常務會議審議通過《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起步區建設實施方案》,明確將成立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

基本概況

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作為海南省直屬法定機構,實行企業化管理、市場化運作,負責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的開發建設、運營管理、招商引資、制度創新、綜合協調等工作。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起步區開發主體為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承擔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管理局賦予的項目開發建設、市場運營等職能,主要負責海南文昌國際航天城起步區項目的投融資、風險投資,還包括建設、土地類項目開發經營、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城市改造等項目,以及航天產業項目的投資開發和經營管理等。

隸屬關係

航天城管理局由省政府直接領導。省政府成立文昌國際航天城工作領導小組統籌協調和決策重大事項,辦公室設在文昌市人民政府。航天城管理局定期向領導小組報告工作。
航天城管理局實行局長負責制,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局長辦公會為航天城管理局決策機構,研究決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項。

管理職責

航天城管理局作為園區履行相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的法定機構,依法具有法人資格,實行市場化運作、企業化管理。
航天城管理局依照法定程式,行使由省政府及其職能部門、文昌市政府及其職能部門下放或者委託的管理許可權。
航天城管理局負責園區規劃、綜合協調、開發建設、運營管理、產業發展、投資促進、制度創新、企業服務等工作,整體推進航天城高標準高質量發展,帶動文昌市經濟發展,配合文昌市政府履行社會管理職能。

事權劃分

與文昌市政府的事權劃分。航天城管理局主要履行相應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文昌市政府予以配合;文昌市政府主要履行社會管理和航天城管理局無法履行的其他職能,具體包括行政執法、市場監督、社會穩定、生態環保、公共安全、民生保障以及拆遷安置等,航天城管理局配合。

人員編制

班子配備。航天城管理局設局長1名(由中共海南省委軍民融合發展委員會辦公室常務副主任兼任,按正廳級領導幹部管理,列入省委管理的職務名稱),副局長3名(1名由文昌市政府市長兼任);總經濟師1名(屬班子成員)。另外2名副局長和總經濟師由局長提名,經省政府批覆同意後由航天城管理局聘任。

人員薪酬

航天城管理局享有獨立的用人自主權,除省委選派的兼職領導人員外,在薪酬總額範圍內,自主決定人員聘用、崗位設定、薪酬標準等。
薪酬總額以核定崗位員額為基準,自航天城管理局掛牌成立之日起五年過渡期內,財政按照不超過省級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2倍核定。超過2倍部分由航天城管理局通過企業化運營方式解決。建立與績效目標相適應的薪酬管理制度,同一層級崗位薪金標準可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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