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和海警部隊為保護本國海上漁業生產安全和海洋水產資源不受侵犯而實施的巡邏警戒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海上護漁
- 外文名:fishery protection at sea
分為伴隨護漁、巡邏護漁和待機護漁。主要使用水面艦艇,必要時由海軍航空兵給予支援。
海上護漁的任務主要是:①在本國海域實施巡邏警戒,保證本國正常漁業生產秩序。②在本國海域對無舷號、無登記、無捕撈許可以及不符合海上捕撈規定進行非法捕撈的外國漁船實施檢查、勸離、扣留或驅逐。③對在公海漁業區或爭議海區進行漁業生產的本國漁船進行護航,保障本國漁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海上護漁的方式通常有:①伴隨護漁。以護漁兵力伴隨漁船群行動。護漁艦艇配置在漁船群可能遭受襲擾一側的外沿,或配置在漁船群中伴隨漁船群機動。②巡邏護漁。將護漁兵力配置在漁區外圍受威脅的方向上進行巡邏警戒,以便及時發現和攔阻可疑艦船。根據受威脅程度的不同,可採取定期巡邏警戒或不定期巡邏警戒。③待機護漁。將護漁兵力集結在預定地點待機,以便海上發現情況時,能及時前出到漁區,驅逐來襲之敵。
組織海上護漁要根據敵情和海上情況,正確選擇護漁方式,既要確保全全,又要節省兵力;全面掌握護漁海區和漁船作業等情況,與地方漁業生產指揮部門建立可靠的聯繫;制定有效可行的保障措施,如天氣變化、遭襲擊時的行動方案等;嚴格掌握政策和有關規定,慎重處置涉外事件。
隨著海洋法對專屬經濟區制度的確立,各沿海國之間的漁業區劃界矛盾日漸突出,海上護漁已成為各國宣示爭議海域管轄權的重要形式之一,是維護國家海洋資源的有效手段。
發布者:中國軍事百科全書編審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