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捕獲,亦稱“海上拿捕”。戰時交戰國軍艦在公海或交戰國領海捕獲敵國船隻或中立國裝載戰時禁製品的船隻的行為。
海上捕獲,亦稱“海上拿捕”。戰時交戰國軍艦在公海或交戰國領海捕獲敵國船隻或中立國裝載戰時禁製品的船隻的行為。
海上捕獲,亦稱“海上拿捕”。戰時交戰國軍艦在公海或交戰國領海捕獲敵國船隻或中立國裝載戰時禁製品的船隻的行為。...
海上捕獲條例,中華民國時期關於海上捕獲的法規。1932年12月15日南京國民政府公布。分為通則,臨檢,搜尋,拿捕,制裁,附則。共6章50條。主要內容包括:①確立捕獲許可權。中華民國軍艦在與敵國開戰期內,依條例的規定,對船舶進行臨檢、...
捕獲法院是交戰國根據國內法設定的,目的在於確定本國軍艦、飛機海上捕獲行為的合法性,決定應予沒收或釋放。作為國內司法機關,捕獲法庭在審判捕獲案件時所依據的法律,既可以是有關捕獲的國際法規則,也可以是其國內立法機關制定的捕獲法則...
由於捕獲是一種海上軍事行動,因此戰爭終止和締結和約後,捕獲權也應消滅。即捕獲權可以行使的地域範圍。捕獲權的行使範圍和海戰場的範圍是一致的。捕獲權可以在合法的海戰區內行使,即在交戰雙方的領土或雙方所占領和控制領土的內海、...
捕獲品(prize)在戰爭或武裝衝突期間,交戰國軍艦在公海或交戰國領海內所拿捕或扣押的敵方船舶或貨物以及違反中立義務的中立國船舶或貨物。交戰國軍艦在海上可以拿捕敵國船隻及其貨物,以及破壞封鎖、運載禁運品或違反中立的中立國船隻及其...
海盜是指在海上與沿海搶劫商船與城鎮的強盜,和陸地上活動的土匪性質一樣,這是一門相當古老的行當,自有船隻航行以來,就有海盜的存在。特別是航海發達的16世紀之後,只要是商業發達的沿海地帶,就有海盜出沒,由於海盜的特殊性、神秘性...
《巴黎海戰宣言》(Paris Declaration on Naval War),全稱《巴黎會議關於海上若干原則的宣言》。是一部關於戰時海上捕獲和封鎖問題的國際公約。1856年4月16日,由英國、法國、俄國、奧地利、普魯士、土耳其和撒丁在巴黎簽署,同日生效。至...
第一零六條 被捕獲船隻的使用。如果捕獲者認為被捕獲船隻或 貨物,必須立即充公就可以使用。在這種情況下,需有公證人員對船隻及其貨物進行認真評估,並做詳細記載。此評估及捕獲報告,應一併送交捕獲法庭。第一零七條 由於海上遇險而...
霍氏巨鸌以各類活的和死的動物為食,並大量捕食多種群居海鳥的幼雛。主要以海上或陸地上的海豹屍體、死企鵝以及船上廢棄的魚和垃圾為食。雌性主要以海上捕獲的活獵物為食,例如磷蝦和水生無脊椎動物。分布範圍 繁殖地:澳大利亞、法屬...
《倫敦海戰法規宣言》雖未生效,但對過去以慣例形式存在的海上中立法,特別是海上捕獲法用條約形式作出的詳細表述,確定了一系列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在國際法發展史上具有重要意義。英美宣言之爭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美國總統威爾遜當天就...
公元1602年,荷蘭東印度公司在海上捕獲一艘葡萄牙商船——“克拉克號”,船上裝有大量來自中國的青花瓷器,因不明瓷器產地,歐洲人把這種瓷器命名為“克拉克瓷”。80年代中期,阿姆斯特丹舉行題為“晚到了400年的中國瓷器來了”的大型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