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利率票據

浮動利率票據(FRI,即FloatingRate Instrument),這是60年代後國際金融市場上興起的新的融資工具之一。其是在國際金融市場利率動盪不定,用傳統的定息金融工具籌資相對缺乏吸引力的情況下應運而生的,具有票面利率不固定,隨銀行利率的變動作定期調整等特點。浮動利率票據的利率一般略高於各主要金融中心的銀行同業拆放利率,並依據市場上銀行利率的變化情況,每三個月或六個月定期調整一次。浮動利率票據有利於降低融資雙方的利率風險,因而無論對籌資者,還是對投資者,都有較大吸引力。浮動利率票據1967年開始在紐約發行,1966年在倫敦建立了浮動利率票據(存單)市場,1977年在新加坡成交了第一期美元浮動利率票據,1978年擴展到中東及其他地區。1984年,浮動利率票據第一次以浮息存款證的形式在香港出現。
到1986年,又陸續出現了“具有上下限的浮動利率票據”、“對立式的浮動利率票據”和“錯配式浮動利率票據”三種新的融資工具。所謂具有上下限的浮動利率票據,是在國際金融市場上利率波動劇烈的情況下,為減少籌資者與投資者雙方的風險,提高發行證券籌資的成功率而發行的一種新的金融工具。其利率計算辦法與一般的浮動利率票據相同,唯一不同之處是規定了利率浮動的上下限。它是洋動利率票據的新發展,具有利率成本範圍可以確定,保證投資者最低收益等特點。對立式的浮動利率票據(簡稱對立式FRID,由兩組不同類型的浮動利率票據組成。一組是一般傳統的浮動利率票據,利率計算是以一個固定的百分比加銀行同業拆放利率;另一組是金牛浮息票據(Bull/Inverse Float-ing Rate Instraments),利率計算與一般的浮動利率票據相反,是以一個固定的百分比減去銀行同業拆放利率。這種票據對籌資者來說,具有利率成本固定,利率風險極小等優點。對投資者來說,若預測利率上漲,可買一般的浮動利率票據;若預測利率下跌,可買金牛浮息票據。所以,這種票據為投資者提供了較大的選擇餘地。
錯配式浮動利率票據(MismatchFloating Rate Instruments),是一種票面利率的確定以銀行同業拆放利率為基準,但調整利率的間隔時間與所取的銀行同業拆放利率期限不一致的新的金融工具。例如,該種票據的票面利率規定以三個月的銀行拆放利率為基準加上一個加息率。而利率的調整卻不一定是每三個月一次,有可能是一個月一次。這要依據當時的銀行同業拆放利率而定。當三個月的同業拆借利率高於一個月的同業拆放利率時,該票據利率每月調整一次;當三個月的同業拆借利率低於一個月的同業拆放利率時,該票據利率則每三個月調整一次,從而使憑同業拆放資金購買該票據的投資者能夠從中賺取雙重利率差價。錯配式浮動利率票據對投資者的吸引力就在於投資者既能審定自己的利率收益幅度,又能賺取較多的利息收益。所以,它是一種很受歡迎的投資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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