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動利率票據交易是以浮動利率票據(Floating Rate Notes) 為對象的發行、買賣行為。浮動利率票據,從本質上來講是固定利率債券的變種,兼有資金市場上浮動利率貸款與債券的雙重性質,與債券相同,是一種可轉讓無記名的信用工具。面額一般為1000美元,其利率為某一基本利率上加碼方式約定,每3個月或6個月隨基本利率的變動而調整。
當市場情況不穩,特別是利率上升時期,固定利率債券滯銷,而浮動利率票據則較能迎合借款人及投資者的雙方要求。由於利率浮動,為了給予投資人最低收益率的保障,除少數特殊借款人之外,一般都有最低利率的規定。當市場利率低於此約定的最低利率時,即適用此最低利率為息票利率。浮動利率票據期限較固定利率債券為短,一般在5~10年之間,利息的計算以實際天數除以360天為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