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主義思潮

是18世紀末興起於西歐的一種崇尚想像、自然、象徵和神話的文學思潮,代表作家有施萊格爾兄弟、海涅、華茲華斯、柯勒律治、騷塞、拜倫、雪萊、濟慈、雨果等。

根據學者研究,浪漫主義往往符合三種標準:"下面三種標準應該說是特別令人信服的,因為每一種標準都與文學實踐的一個方面有著極其重要的關係: 就詩歌觀來說是想像,就世界觀來說是自然,就詩體風格來說是象徵與神話。”①由此可見出浪漫主義思潮的三點基本特徵:第一,崇尚想像。浪漫主義作家總是喜歡在作品中張揚主體的想像、幻想以及相伴隨的情感,表現了鮮明的主體意識,從而透露出強烈的主觀性。第二,主張回到自然。他們大都把自然視為一個有機整體,主張回到自然、回到中世紀的田園牧歌生活。同時,認為人不僅是有機體,而且本身也是一件藝術品。第三,倡導象徵與神話。他們大量採用象徵手段,使平凡、粗俗的現象作為生活整體而進人文學的象徵系統中;同時,廣泛引入古代神話傳說、民間故事、異國情調等,使文學作品跌宕多姿,體現出濃烈的地方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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