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浙江省鹽務管理局是浙江省人民政府鹽業主管機構,負責全省鹽業管理工作,對市、縣(市、區)鹽業機構實行垂直管理,為法規授權的行政執法組織,對市、縣(市、區)鹽務管理局實施直接管理。 十一五”時期,全省鹽業保持了良好的發展態勢,年均市場銷鹽量突破百萬噸,位居全國前列,進一步鞏固和增強了全省鹽業和集團公司的主業地位。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前身為成立於1978年的浙江省鹽業公司。2005年1月,按照省政府浙政發〔2004〕46號檔案要求,浙江省鹽業公司和全省76家市、縣(市、區)鹽業公司(鹽務管理局)進行改革重組,組建設立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現集團公司註冊資本金5億元人民幣。擁有全資子公司76家,控股子公司5家。資產總額28億元,所有者權益19億元。2013年,實現營業收入20億元,實現利潤總額2.7億元。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作為省級食鹽專營企業,承擔著全省鹽產品的生產經營管理和保障供應工作,與浙江省鹽務管理局實行兩塊牌子、一套班子、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編制行業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制定有關管理制度;
3、編制和管理全省鹽的生產、分配、調撥計畫;
4、制定、核發省內鹽業管理的有關票證;
5、查處本行政區域內重大的鹽業違法案例,協調區際鹽產品銷售糾紛;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發展戰略
圍繞一個核心,就是以“轉型強體、創新強企”為核心,貫徹了省屬企業“十二五”發展規劃中“雙強”發展戰略的新導向。
突出兩個重點,就是實施流通板塊整合(組建浙鹽連鎖公司、物流配送公司)和重點企業在各大板塊中的支撐作用。
三大板塊建設,就是按產業鏈、供應鏈、價值鏈升級的思路,結合全省鹽業發展階段特點和行業上、中、下游的發展規律,協調發展生產板塊、流通板塊和投資板塊。其中,至“十二五”末,生產板塊銷售收入達到5 億元以上,占10%;利潤達到7800萬元,占總利潤的19.5%,發展重點是高端鹽產品的生產;流通板塊銷售收入達到41 億元以上,占82%;利潤達到2.52 億元,占總利潤的63%,發展重點是連鎖經營業務;投資板塊營業收入達到4 億元以上,占8%;利潤達到7000 萬元,占總利潤的17.5%,發展重點是產業投資。
抓好四個重點企業,就是抓好綠海製鹽、浙鹽連鎖、物流配送和寶程投資四家企業。
實現五大目標,就是經濟成長目標、業務機構調整目標、原鹽控制目標、可持續發展目標、組織結構目標。
落實六項保障制度,就是公司治理制度、企業經營管理制度、創新管理制度、信息化建設制度、人力資源管理制度和投融資管理制度的建設。
從經濟成長目標看,到“十二五”末,集團公司總資產達到40億元,淨資產23.5 億元,總資產負債率41%;實現經營收入50 億元,利潤總額達到4 億元,淨資產收益率達到8%。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組織人事部(處)、投資發展部、財務資產部(財務中心)、企業管理部(信息中心)、監察審計部(法律事務部)、行業管理辦公室(鹽政法制處、質檢中心)。
下屬單位
直屬企業
食鹽定點生產企業
多品種鹽生產企業
領導班子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鹽務管理局)董事長、黨委副書記(局長):
蔣移祥,主持省局、省公司全面工作。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黨委書記、紀委書記、副董事長(副局長):
俞濱局,主持省局、集團公司黨委、紀委工作。負責全省鹽業黨建、黨風廉政建設、領導班子建設、人才隊伍建設、紀檢監察、信訪、日常事務等工作。分管辦公室(黨委辦公室)、組織人事部(處)。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黨委副書記、董事、總經理(副局長):
朱妙順,主持省局、集團公司生產經營管理工作,組織經理層實施董事會決議。負責全省鹽業戰略規劃、資金運營、資產經營、資本投資、財務管理等工作。分管財務資產部(財務中心)。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副局長):
高建定,協助負責全省鹽業行業管理、監察審計、法律事務等工作。分管行業管理辦公室(鹽政法制處、質檢中心)、監察審計部(法律事務部),聯繫省內食鹽定點生產企業。
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浙江省鹽務管理局)黨委委員、董事、副總經理(副局長):
丁慶明,協助分管鹽業經營工作,全面負責浙鹽連鎖貿易公司。聯繫省內鹽業區域儲運配送公司。
單位地址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梅花碑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