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鹽務管理局

主要職責

1、貫徹實施國家有關鹽業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各項管理制度。

2、編制本地區的鹽業發展規劃。

3、組織落實上級鹽業行政主管部門下達的生產、銷售等計畫指標。

4、查處本行政區域內私產、私運、私銷、私購、侵銷、倒買倒賣鹽產品的鹽業違法案件,會同有關部門對鹽市場進行管理。

5、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碘鹽零售許可證的發放、換證工作。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台州市鹽務管理局
  • 職能部門:5個
  • 主管部門: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
  • 隸屬於浙江省鹽務管理局
台州鹽業,組織機構,領導班子,

台州鹽業

台州市鹽務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鹽業行業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
台州市鹽務管理局
台州市鹽業配送有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有獨資專營企業,隸屬於浙江省鹽業集團有限公司,系國家核定的食鹽批發企業,也是國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浙江省食鹽區域配送中心之一,2009年被評定為“AAA”級食鹽批發企業;主要負責全市小包裝食用鹽的生產加工和調撥批發以及歸口省外鹽的計畫調撥。局司職能分設、合署辦公。

組織機構

鹽務管理局內設辦公室、人力資源處、財務處、行業處、鹽政處等5個職能部門。
公司內設辦公室、人力資源(黨群工作)部、財務部、計畫調運部、物流配送部、分裝廠、質檢中心等7個職能部門。

領導班子

徐贊剛:台州市鹽務管理局局長,浙鹽集團台州市鹽業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經理,浙鹽集團台州市鹽業配送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長(法定代表人),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主管辦公室、人力資源處、財務處。
叢海鳴:台州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協助局長開展工作,分管鹽政處、行業處、工會、老幹部、體制改革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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