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學術委員會

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學術委員會(簡稱浙江省計委學術委員會)是在委黨組領導下的評審、批准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的機構,並負責全省計委系統研究成果交流和重要學術活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學術委員會
  • 簡稱:浙江省計委學術委員會
主要職責,主要任務,委員職責,

主要職責

浙江省計委學術委員會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執行《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獎勵辦法》。
(二)聘請和組織有關專家對申報成果進行評審。
(三)審定、批准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獲獎項目,並選擇優秀項目報送國家計委學術委員會,參加國家計委級獎評審。
(四)仲裁年度優秀研究成果公告後異議問題。
(五)指導省轄市計委學術委員會的評獎工作。
(六)組織全省計委系統的研究成果交流、重要學術活動及重大課題論證、評審。協助省計委領導協調、組織有關方面的力量對重大科研(諮詢)項目進行聯合攻關。
(七)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和國家計委學術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主要任務

學術委員會下設秘書處,在秘書長的領導下,負責辦理學術委員會的日常工作,主要任務是:
(一)具體組織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的評選。
(二)負責制定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獎獎勵辦法,並及時總結經驗和問題,不斷補充完善。
(三)負責省計委學術委員會對省轄市計委學術委員會的業務指導和日常工作聯繫。
(四)負責全省計委系統獲獎成果管理和推廣套用工作。
(五)組織全省計委系統學術委員會開展重要學術交流活動、重大問題論證,以及必要的聯合攻關。
(六)定期編輯《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優秀研究成果獲獎成果彙編》。
(七)負責優秀研究成果獎評獎基金的籌集和管理。
(八)國家計委學術委員會和委學術委員會交辦的其它工作。

委員職責

浙江省發展計畫委員會學術委員會委員履行以下職責:
(一)審閱報獎項目有關材料,按時參加學術委員會會議,特別是在審定和批准獲獎項目時,如無特殊理由不應請假。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出席,可以以書面形式委託具有相應水平的全權代表出席會議,或提出書面表決意見。
(二)要嚴格按照標準,科學、公正、實事求是地審定獎項。在審定有省計委學術委員會委員直接參加的項目時,本人應當迴避。
(三)對評審中涉及需要保密的成果內容及評審情況,須保守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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