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本年度報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編制,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等六部分內容。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水利廳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發布時間:2024年
一、總體情況
2023年,省水利廳通過入口網站、政務微博、政務微信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8326條,其中入口網站公開信息6705條,“浙江水利”微博、微信、頭條、澎湃等新媒體發布信息1621條。全年通過視頻、圖片、文字等多種樣式開展政策解讀9篇,召開新聞發布會5場,舉辦線上訪談 3次。全文公開主辦的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答覆件18件(人大建議答覆17件,政協提案答覆1件)。
(一)重點領域信息公開情況
聚焦“八八戰略”20周年、“千項萬億”水網安瀾提升工程、民生實事等重大工作,舉辦新聞發布會、媒體採風活動共10場,6位廳級領導、10位處長面向社會發布聚焦民眾關切、人民關心的水利事項。聚焦水利推動共同富裕重大改革、水利重點領域事項,開設“單村水站改造提升”“河湖長制美麗河湖”等6大專題,集中發布權威信息,動態更新各類信息600餘條。聚焦重大決策預公開,發布《2023年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對重大決策實行目錄化管理,促進科學決策、民主決策、依法決策。及時公開財政預決算、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結果等信息。
(二)依申請公開情況
在《浙江省水利廳政府信息公開指南》中明確網上、現場和信函3種信息公開申請途徑。
2023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14件。其中,自然人申請13件,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1件。按申請方式統計,其中網上申請11件,占總數的78.6%;信函申請3件,占總數的21.4%。未有因政府信息公開引起的行政複議或訴訟。
按答覆類型統計,予以公開11件,占比78.6%;不予公開2件,無法提供1件。截至2023年12月31日,14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已全部辦結。每份答覆告知書均援引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相關規定,並告知申請人救濟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況
進一步健全公文公開屬性審核和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查機制,集中公開現行有效56項規範性檔案。嚴格執行廳新聞發布工作管理辦法、網站管理辦法、政務新媒體管理辦法等,健全政府信息發布審查機制,堅持先審後發、多層把關,對公開的各類政府信息嚴格內容審核和保密審查,確保公開信息依法、及時、全面、準確。
(四)公開平台建設情況
一是持續做強公開矩陣。浙江水利“一網兩微”圍繞中心工作,推出“全域幸福看‘浙’里”“單村水站改造提升進行時”等16個專題,累計發布訊息2057條。
二是加強平台日常維護。在定期對入口網站欄目進行全面維護的同時,常態化開展入口網站和微信公眾號敏感信息、錯別字、錯鏈等方面自查整改,確保平台運行穩定、功能正常。
三是做好公開內容排查整改。組織廳系統8家單位71個政務新媒體賬號開展自查整改,累計排查信息16.1萬條,對發現的12處不當表述及時進行了“撤、刪、改”,形成閉環管理。
(五)監督保障情況
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廳機關處室、單位年度綜合考核,明確政務公開工作分管領導,確定各職能處室工作職責,從制度層面保障工作有序實施、任務落實到位。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信息內容
本年制發件數
本年廢止件數
現行有效件數
規章
1
0
4
行政規範性檔案
10
11
56
第二十條第(五)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許可
713
第二十條第(六)項
信息內容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行政處罰
 0
行政強制
 0
第二十條第(八)項
信息內容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行政事業性收費
31695.91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係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於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申請人情況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組織
總計
商業
企業
科研
機構
社會公益組織
法律服務機構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13
1
0
0
0
0
14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一)予以公開
10
1
0
0
0
0
11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開
1.屬於國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0
0
0
0
0
0
0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0
0
0
0
0
0
0
5.屬於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0
0
0
0
0
0
0
6.屬於四類過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屬於行政執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屬於行政查詢事項
0
0
0
0
0
0
0
(四)無法提供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製作
0
0
0
0
0
0
0
3.補正後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0
0
0
0
0
0
0
(五)不予處理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0
0
0
0
0
0
0
2.重複申請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覆申請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處理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總計
13
1
0
0
0
0
14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複議
行政訴訟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未經複議直接起訴
複議後起訴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結果維持
結果糾正
其他結果
尚未審結
總計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3年,我廳政務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然存在公開平台公共服務能力不足等問題。2024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一是推動公開促落實。圍繞服務保障“兩個先行”、水利重點工作,充分發揮政務公開在權威信息發布、提供辦事指南、回應民眾關切等方面的作用。在重大決策部署中,加大執行和落實情況公開力度,以公開促決策部署落地。
二是提升公開服務能力。推動政務公開、辦事服務、政民互動等板塊數據貫通、融合發展,提高信息發布的規範性和協同性,進一步做優政府網站“第一平台”。全面提高政務新媒體運營質量,做好水利重要信息公開、發布和解讀,最佳化提升新媒體公共服務能力水平。
三是規範依申請公開辦理。完善依申請公開工作管理系統,及時解決系統操作疑難問題,強化工作留痕,依託信息系統提升依申請公開的工作效率。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3年,我廳收到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均未超出一定數量或者頻次範圍,未向申請人收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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