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水利廳關於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

2013年8月13日,浙江省水利廳以浙水保〔2013〕63號印發《關於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該《意見》分總體要求、基本原則、重點任務、保障措施、近期主要工作6部分。重點任務是:不斷提高全行業水生態文明意識;不斷提高全行業水生態文明管理程度;不斷提高全社會用水文明程度;進一步加強水生態文化體系的傳承。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水利廳關於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
  • 發布時間:2013年8月13日
  • 發布單位:浙江省水利廳
  • 檔案:浙水保〔2013〕63號
  • 實質: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
發展背景,總體要求,基本原則,總體目標,重點任務,保障措施,近期主要工作,

發展背景

黨的十八大首次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了“五位一體”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布局,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也將生態文明建設作為我省“物質富裕、精神富有”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內容,提出要建設“富饒秀美、和諧安康”生態浙江。水是生態與環境的控制性要素,我省地處東南沿海,境內河流眾多,水系發達,是著名的“江南水鄉”,水生態文明歷來是我省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組成、基礎保障和顯著標誌。近年來,隨著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水污染、水域占用、水生態環境惡化等問題日益突出,已成為制約我省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因素之一。加快水生態文明建設,是新時期我省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任務。
為加快我省水生態文明建設,建設“美麗浙江”,根據水利部《關於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水資源〔2013〕1號)和《中共浙江省委關於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決定》(浙委〔2010〕64號),現就我省水生態文明建設提出如下意見:

總體要求

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關於加強生態文明建設與省委“兩富”現代化浙江建設的重大戰略部署,立足全省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需求與水生態特點,樹立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的理念,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和自然恢復為主,以實現“江河安瀾、河湖健康、百業潤澤、人水和諧”為主要目標,以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和維護河湖健康為抓手,以提高水安全保障水平、強化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豐富水生態保護和修復舉措、推進水文化傳承與繁榮、提升水生態管理能力為主要任務,大力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提高全省水生態文明水平,更好地保障城鄉居民安居樂業與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基本原則

1.人水和諧,科學發展。堅定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理念,尊重自然規律和社會發展規律,因水制宜、量水而行、人水和諧,發揮水生態系統的自我修復能力,推動發展與水生態承載能力相協調。
2.統籌兼顧,突出重點。統籌考慮水安全、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和水文化建設,合理安排生活、生產和生態用水,協調好上下游、左右岸、乾支流、地表水和地下水等關係。
3.因地制宜,彰顯特色。根據水資源、水生態條件以及經濟社會發展狀況等,探索與建立區域特色明顯的水生態文明建設模式與監管機制。
4.試點先行,以點帶面。積極參與國家與省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創建工作,選擇條件相對成熟、積極性較高的典型區域,開展省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工作,探索經驗,及時總結推廣。

總體目標

通過水生態文明建設,實現“三提高一傳承”。全行業水生態文明意識不斷提高,更加自覺地在水利規劃、設計、建設和管理工作全過程落實水生態文明理念,生態工程措施得到廣泛套用。全行業水生態文明管理程度不斷提高,更加重視對水域的保護和修復,入河湖污染物得到有效監控,生態用水比重不斷增加,水面率穩中有升,恢復水域內生物多樣性。全社會用水文明程度不斷提高,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有效落實,用水方式進一步向集約節約和循環利用轉變,用水效率和效益穩步提高。水文化進一步傳承,更加重視人水相親的互動關係,在改善水生態環境的同時,挖掘、保護和弘揚水利遺址等,推進水文化的繁榮與發展。

重點任務

(一)不斷提高全行業水生態文明意識
確立水生態文明發展理念。正確處理經濟社會發展和水資源條件的關係,客觀分析水資源和水環境承載能力,因水制宜、量水而行,既要保障經濟社會發展的合理需求,又要保障水生態健康需要。城鄉規劃和建設中,要科學編制水系規劃和河湖治理方案,保護和恢復水面率,爭取水面率穩中有升。涉水規劃中,充分考慮水資源、水生態條件和水文化特色。工程設計中,堅持節約集約用地,儘可能減少不透水面積,注重河湖水系溝通,優先採用生態材料和措施,充分考慮對水生態環境的影響。工程建設中,注重維護水資源自然循環,保持河湖岸坡的自然狀況,護砌的儘量採用生態材料。水利調度中,在保證防洪除澇功能的同時,注重維護河湖生態水位,保證生態流量。
(二)不斷提高全行業水生態文明管理程度
1.最佳化水安全保障體系。統籌區域水安全與水生態關係,在推進區域水安全體系構建的同時,維護水生態系統穩定、安全與良性發展。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相結合,完善洪水管理綜合體系,進一步提高區域防禦洪澇台災害的能力。最佳化區域水資源配置,加快形成區域多源聯網、互調互濟、城鄉聯動、區域連片的供水格局,鼓勵再生水、雨水、海水淡化等非常規水源的開發利用與分質供水,建立健全農村飲用水長效管理機制。
2.推進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加強對重要生態保護區、水源地與水源涵養區、生態敏感區、江河源頭區和濕地等水資源保護。嚴格實施水域管理,確保區域水域面積穩中有升,維護生態系統平衡、完整與永續。合理確定主要河流控制斷面生態基流與供水水庫、地下水的生態水位,建立江河湖泊生態健康定期評估制度。落實具有生態保障任務的水庫、主要江河閘壩生態調度功能與區域生態配水、補水機制。大力實施水系連通、生態河道、生態清潔小流域、農村河溝塘渠綜合整治、排污口整治、水土保持等工程建設及水域保潔,綜合運用調水引流、截污治污、河湖清淤、生物控制等措施,全面推進“活水暢河湖”、“碧水出千溪”、“清水繞萬村”等工程建設,加強河湖岸邊帶、水域削落區的生態治理與保護,研究構築沿江沿海環湖(庫)安全生態帶、景觀帶工程,打造保障安全、改善生態、服務區域的沿江沿海環湖(庫)綠色長廊。
3.加強水利建設生態保護與管理。水利工程前期工作、建設實施、運行調度等各個環節,均應高度重視對水生態環境的保護,著力維護河湖健康。在水工程規劃設計和建設環節,注重健康的河湖水系對區域生態環境和人文景觀的貢獻,注重維護河流平面形態與河湖岸坡的自然狀態,最佳化設計和建設方案,優先採用生態材料和措施,有效減少裁彎取直、“硬化、渠化、白化、幾何化”與水土流失等現象,把人類建設活動對水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降到最低,取得社會、經濟和生態綜合效益最大化。在水利工程運行調度環節,要科學制定生態調度方案,注重維護河湖生態水位,合理配置河道生態流量,維護河湖健康。在建後管護環節,應科學建立水生態管理長效機制,落實基層水生態管理責任,明確管護要求,不斷提高基層水利管理能力,維護河湖水生態長效安全與健康。
(三)不斷提高全社會用水文明程度
實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全面落實水資源開發利用、用水效率、水功能限制納污“三條紅線”,建立省市縣三級及重點取水戶的水資源管理控制指標體系,建立最嚴格水資源管理考核制度,充分發揮“三條紅線”的約束與引導作用。加強取水許可、總量控制、水資源有償使用管理,建立節水“三同時”制度,強化水功能區與入河排污口管理,提高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跨界河流交接斷面、城鎮飲用水源地等水質達標率。落實用水計畫管理,加強地下水監管,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制定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考核辦法和分級目標考核,建立幹部問責和監督檢查機制。
(四)進一步加強水生態文化體系的傳承
更加注重水生態建設中水文化的挖掘與培育,重視水生態文化提煉,形成一批具有區域特色的水生態文明建設精品和文化作品。加快水生態文化載體建設,開展水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各類示範區、示範項目創建活動,充分發揮世界水日、世界環境日、各類文化傳媒與網路等水生態文化宣傳平台的作用。積極開展水生態文化宣傳、教育與培訓,營造與創新水文化氛圍,傳播與弘揚水文化,倡導與建立全民科學的水生態倫理價值觀,努力形成水生態文明社會新風尚。

保障措施

1.加強組織領導。水生態文明建設是生態文明建設的重要基礎,是水利貫徹十八大生態文明理念的具體舉措,也是我省加快推進水利改革發展的重要載體。各級水利部門要切實加強領導,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落實機構和人員,科學謀劃,大力推進當地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
2.加強資金保障。加大對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和相關工程的資金投入,水資源費、水利建設基金等要對水生態文明試點創建、水源地保護、水生態保護與改善工程及水生態監測能力建設等水生態文明建設項目給予重點支持。
3.加強科技支撐。加強水生態文明建設科學研究,組織開展與水生態文明建設相關的建設內容、評價標準、關鍵技術的研究,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
4.營造良好氛圍。大力開展水生態文明宣傳教育,利用電視、報紙、網路、公益廣告牌、主題活動等多種平台,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水生態文明宣傳和水文化教育,提升公眾對水生態文明的認知和認可,倡導先進的水生態倫理價值觀和適應水生態文明要求的生產生活方式。充分聽取廣大人民民眾對水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和建議,提升各行業、各層次人群的水資源節約保護意識和水生態文明理念。

近期主要工作

1.積極參與國家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創建工作。根據水利部有關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和創建工作相關要求,選擇基礎條件好、積極性高的地區,加強指導,推薦參與並積極推進國家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城市創建活動。
2.開展省級水生態文明建設試點縣創建工作。選擇近年來在水環境治理、水生態系統保護與修復、水土保持生態文明建設、水利風景區建設等方面取得成效的地區,開展省級水生態文明縣建設試點創建工作,為全面推進我省水生態文明建設探索和積累經驗。
3.儘快建立水生態文明考核辦法及標準。圍繞我省水利工作重點,積極開展我省水生態文明建設考核辦法和評價標準研究制定,健全水生態文明建設考核機制,強化水生態文明建設考核監督。
4.及時總結提煉推廣好的做法和經驗。積極引導和鼓勵全省各市縣按照水利部《關於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工作的意見》和本檔案精神,開展當地水生態文明創建工作。及時總結提煉各地在水生態文明創建中好的做法和經驗,適時在全省推廣。
浙江省水利廳
2013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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