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則浙江省文化廳於2005年12月21日發布的加強元旦、春節節日期間文化市場監管的通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文化廳關於加強元旦、春節節日期間文化市場監管的通知
- 頒布時間:2005年12月21日
這是一則浙江省文化廳於2005年12月21日發布的加強元旦、春節節日期間文化市場監管的通知
這是一則浙江省文化廳於2005年12月21日發布的加強元旦、春節節日期間文化市場監管的通知浙江省文化廳關於加強元旦、春節節日期間文化市場監管的通知 2005-12-21 15:17:24 浙文督〔2005〕18號各市、縣(市、區)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
為切實加強2015年元旦、春節(以下簡稱“兩節”)期間的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有關工作,確保節日市場繁榮穩定,努力營造歡樂祥和的節日市場環境,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中辦發電〔2014〕50...
2021年12月23日訊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於做好2022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減少“兩節”期間人員流動和聚集 加強口岸城市疫情防控。通知內容 一、毫不放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堅決防止疫情反彈蔓延。堅持“外...
《關於加強文化市場安全工作的通知》是河北省文化廳發布的檔案,發文日期是 2009年06月03日。檔案原文 關於加強文化市場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設區市、各擴權縣文化局:當前處於四季度安全生產事故高發期,為進一步加強目前和元旦、春節期間...
《市場監管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的通知(市監競爭〔2020〕128號)》於2020年12月21日成文,2020年12月24日發布,旨在規範元旦春節市場價格秩序,最佳化節日消費環境,切實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兩節期間市場價格監管...
《通知》指出,2019年是新中國成立70周年,做好元旦、春節期間各項工作十分重要。各地區各部門要做好關心困難民眾生產生活工作,保障節日市場供應和平穩運行,豐富民眾節日精神文化生活,保證民眾安全便利滿意出行,狠抓安全生產責任落實,維護...
但是新的演出業態、組織形式和經營方式也對演出市場管理和執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為進一步完善和加強演出市場管理,促進演出市場的發展,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規範音樂節等節慶類營業性演出活動的申報與運作 (一)音樂節等節慶類...
為切實做好2014年元旦、春節期間各項工作,確保廣大人民民眾度過歡樂祥和的節日,經黨中央、國務院同意所做的通知。一、深入基層做好關心民眾工作。各級領導幹部要結合開展黨的民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進一步改進作風,自覺深入到基層一線特別是...
2015年1月21日,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做好2015年春節元宵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門高度重視2015年春節、元宵節(以下簡稱“兩節”)期間旅遊安全工作,確保廣大遊客度過歡樂...
為加強春節期間食品藥品安全工作,確保廣大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飲食用藥安全,保證人民民眾過一個歡樂祥和的節日,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做好2009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要求,縣人民政府決定於2009年1月10日至2月15日...
的文化素質,豐富高校校園文化生活,根據《中共浙江省委宣傳部、浙江省教育廳、浙江省財政廳關於進一步加強高等學校藝術教育工作的意見》精神,同時也為我省2012年承辦全國第三屆大學生藝術展演活動奠定基礎,決定舉辦2010年浙江省大學生舞蹈節。
二、國慶、元旦、春節期間是文化市場重大安全事故的高發期。從即日起,各地要全面排查歌舞娛樂、遊藝娛樂、營業性演出、網咖和畫廊畫店等文化經營場所和營業性演出活動存在的突出問題和安全隱患,全面掌握轄區內經營場所的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