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物價工作實現物價調控目標的通知

《浙江省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物價工作實現物價調控目標的通知》是1996年4月15日發布的地方法規,發布後即生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物價工作實現物價調控目標的通知
  • 發布日期:1996-04-15
  • 生效日期:1996-04-15
  •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發布單位】81102
【發布文號】
【失效日期】
【檔案來源】
浙江省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做好物價工作實現物價調控目標的通知
(浙政發〔1996〕65號1996年4月15日)
各市、縣人民政府,麗水地區行政公署,省政府直屬各單位:
去年(1995年),我省抑制通貨膨脹、控制物價上漲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全省零售物價漲幅為13.5%,實現全年物價控制在14%左右的目標,為實現今年(1996年)物價調控目標創造了條件。這是各地、各部門思想認識統一,密切配合,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一系列巨觀調控政策,加強物價管理的結果。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我省物價仍在高位上運行,經濟總量平衡的基礎還不穩固,農業基礎比較薄弱,主要農產品供求的結構性矛盾在近期內還難以根本解決,積累的價格矛盾還較多,如果掉以輕心,價格就會出現反彈。今年(1996年)1~2月全省零售物價指數雖然已回落到7.8%,但還比價格指數卻分別上升了1.6%和1.7%,按此趨勢發展下去,實現今年物價調控目標難度很大。因此,為確保實現今年(1996年)我省零售物價漲幅控制在10%以內的目標,特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統一認識,加強對物價工作的領導
抑制通貨膨脹是“九五”期間國家巨觀調控的首要任務,把物價漲幅控制在社會各方面可以承受的範圍之內,使物價上漲率低於經濟成長率,是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物價工作的重要方針政策。今年(1996年)是“九五”計畫的第一年,做好物價工作,實現物價調控目標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長遠的歷史意義。各級政府必須正確分析形勢,進一步統一認識,處理好促進經濟快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穩定社會全局與控制物價上漲的關係,繼續把抑制通貨膨脹作為巨觀調控的首要任務來抓,切實加強對物價工作的領導。要繼續實行物價調控目標市、縣長負責制,各部門分工落實,齊抓共管,全程調控,綜合治理。各地都要按10%以內的目標,切實加強對物價的管理和調控。尤其是去年(1995年)物價漲幅高於全省平均漲幅的地方,更應加大調控的力度;有條件的地方要安排得更低一些。居民消費價格漲幅要與零售物價漲幅同幅度下降。物價和統計部門要繼續按月公布各市(地)的零售物價指數,內部通報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要重點監測月還比指數,凡月還比指數明顯超過全省平均水平的地方,物價部門要向當地政府匯報,並向省物價局專題報告,說明原因和準備採取的調控措施,由省物價局將情況匯總後向省政府匯報。
二、努力增加有效供給,增強政府調控價格的能力
增加有效供給是穩定物價的基礎,各級政府要著力抓好農業生產和重要工業品的生產,特別是“米袋子”、“菜籃子”和農資的供應工作。繼續實行糧食工作分級負責責任制和“菜籃子”工程市長負責制。
建立和完善糧食風險基金和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是政府調控物價的重要經濟手段,各地要按規定籌足用好糧食風險基金,大中城市和有條件的縣今年(1996年)要建立副食品價格調節基金。同時,要善於及時運用風險基金,適時吞吐,充分發揮其平抑物價、穩定市場的作用。
糧食、商業、供銷等有關部門要認真做好各類商品特別是人民生活必需品的生產、收購、調運和供應工作,增加貨源,保證正常需要,努力降低費用水平。
三、穩妥進行結構性價格調整,防止價格連鎖反應
這兩年由於嚴格控制調價項目,積累了一些價格矛盾,今年(1996年)需要通過結構性調整予以適當緩解,但必須在確保實現物價調控目標的前提下,有計畫有步驟地進行。今年(1996年),國家將統一調整部分商品的價格,省物價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調價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嚴格按照規定認真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搭車漲價。省物價局要加強對各地調價計畫的審查監督,各地對調價項目必須於年初編制全年調價計畫,報經省物價局批准後才能實施,省物價局要通盤考慮,從嚴控制;未列入計畫的,省物價局不予審批,各地不得擅自出台,違者要嚴肅查處。調價項目出台要選擇好時機,考慮到各方承受能力,控制好調價幅度,並做好宣傳解釋工作。
四、繼續加強物價管理和監督檢查
各級物價部門要會同工商、技術監督等部門加強對重點行業、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管理與監督檢查,特別是要強化對居民生活必需品、農業生產資料等涉農商品和收費的管理與檢查,依法嚴厲打擊欺行霸市、哄抬物價、牟取暴利等價格違法行為,堅決取締不合理收費。要進一步完善價格管理辦法,規範價格行為,協調價格矛盾,穩定價格秩序。各級政府要支持物價部門行使對市場物價調控、管理和監督檢查的職能,做好有關協調工作;有關部門要密切配合。同時,要繼續發揮民眾組織和新聞輿論在平抑物價中的作用,為做好今年(1996年)的物價工作,實現物價調控目標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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