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上市公司協會會員自律公約》是浙江上市公司協會發布的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浙江上市公司協會會員自律公約
- 發布單位:浙江上市公司協會
公約內容
(2001年11月19日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通過,2008年8月第一次修訂)
為推動本轄區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規範運作和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通過發揮自律組織的作用,使轄區內的上市公司、擬上市公司樹立良好的市場形象,切實保障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促進證券市場健康穩定發展,特制定本公約,由全體會員共同遵守,相互監督。
第一條嚴格執行國家的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的各項政策和管理規定及證券交易所的上市規則。
第二條遵循“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從事各項活動,遵守職業道德和行業規範,保障投資人和其他利益相關者的權利,信守對社會公眾的承諾,接受輿論的監督。
第三條嚴格執行公司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不得發生任何違反公司章程的行為。同時,根據實際情況變化和規範的要求,及時修訂章程。
第四條積極推進本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嚴格按中國證監會及其派出機構的要求做好各項工作。
第五條嚴格內部管理,規範經營行為,提高運作水平。
第六條嚴格執行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披露必須公平、及時、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重大遺漏。
第七條禁止缺乏金融秩序常識、不懂證券市場運作規則、缺乏職業道德的人員參與上市公司的資本市場業務及相關活動;禁止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交易活動;禁止單獨或與他人合謀操縱上市公司股價;禁止任何損害公司和投資者利益的行為。
第八條自覺維護監管部門的監管權威,接受監管部門的監管,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防止和避免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
第九條嚴格遵守協會章程,恪守會員自律公約,履行會員義務。
第十條本公約由會員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後生效,修改亦同。
第十一條本公約由協會理事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