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辦法》是為規範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辦法
- 頒布時間:2023年2月27日
- 實施時間:2023年4月1日
- 發布單位:國家保密局
《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辦法》是為規範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
《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辦法》是為規範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制定本辦法。自2023年4月1日起施行 。辦法發布2023年2月27日,國家保密局印發《派生國家秘密定密管理...
第一條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國家秘密定密管理,規範定密行為,根據《國家秘密定密管理暫行規定》(國家保密局令2014年第1號),制定本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定密,是指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和各省級安全監管局、省級煤礦安監...
《國家信訪局國家秘密定密管理辦法》是國家信訪局保密委員會發布的檔案。國家信訪局國家秘密定密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信訪工作國家秘密定密管理,規範定密工作行為,根據保密法及其實施條例和國家保密局《國家秘密定密管理...
(一)未經原定密機關、單位或者其上級機關批准,不得複製、摘抄絕密級秘密載體;(二)經本機關、單位負責人批准,可以複製機密級、秘密級秘密載體,但不得改變其密級、保密期限和知悉範圍;(三)履行登記手續,複製件加蓋複製機關、單位...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涉及國家秘密的計算機維修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兵團涉及國家秘密計算機(以下簡稱“涉密計算機”)的監督管理,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中央保密委員會《關於加強高技術條件...
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在其工作範圍內按照規定的許可權確定國家秘密的密級。第十八條 機關、單位執行上級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或者辦理其他機關、單位確定的國家秘密事項,需要派生定密的,應當根據所執行、辦理的國家秘密事項的密級確定。第十九...
資料,且引用了原檔案、資料涉密內容,即為派生的國家秘密。派生的國家秘密必須按照原機關、單位所確定的密級和保密期限確定派生新載體的密級和保密期限。派生定密實際上是同一秘密的不同載體,其密級和保密期限當然要與原載體相一致。
1990年4月9日發布實施的《印刷、複印等行業複製國家秘密載體暫行管理辦法》同時廢止。印發信息 關於印發《國家秘密載體印製資質管理辦法》的通知 國保發〔2012〕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保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新聞出版局,中央和國家...
第九條 持密單位在境內與非涉外機構、人員開展科學技術交流、合作、轉移轉化等活動,如果涉及保密要點,應當由持密單位報請原定密機關、單位批准。持密單位應當提交的材料包括:活動內容及必要性說明,活動涉及國家科學技術秘密保密要點的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