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性原則

活動性原則是在活動中並通過活動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德育原則之一。以馬克思主義哲學關於社會、人、人的發展“不過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動”以及現代心理學關於人的感性活動是意識、個性、道德發展的動力的結論為依據。中國古代教育家從個人修養角度強調“躬行”、“踐履”的教育作用,西方教育家從認識論角度提出道德源於個人的現實活動的觀點。

貫徹這一原則要求:(1)在總的目的指導下讓學生自己去做,自主活動。通過做加深對道德價值的認識、理解和情感體驗,在做中增強道德實踐能力;(2)為學生創設能夠充分自由地活動、具有更多交往和價值選擇機會的教育環境,讓他們在交往中增強義務感,通過自由選擇培養責任意識;(3)堅持與心理發展相“匹配”,為不同發展水平的兒童選擇不同的活動形式;(4)鼓勵學生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尊重學生在總的原則指導下的不同選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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