洮南香酒

洮南香酒

洮南香酒,吉林省洮南市特產,中國國家地理標誌產品。

據《洮南文史資料》記載,1960年,洮南制酒廠長石明德帶領技術人員研究“東海涌”燒鍋古代釀酒工藝。一日中午休憩,夢古人造酒,一老翁似曾相識,攜兩三小童,以蘋果香梨為窖泥,接酒邀其品,只覺酒香撲鼻,醒後仍覺口有餘香,造酒一幕歷歷清晰如在眼前。遂召集酒廠其他廠長、技術人員研究改造工藝窖泥,大家都認為方法可行。投入改造後當年產出的新酒即酒氣芬芳、香氣四溢。時有“隔壁飲酒千家醉,雨後開瓶十里香”之美譽,遂取地名“洮南”及其酒“香”的特點名為“洮南香酒”。

洮南香酒名稱史料記載源於《吉林省志·卷二十·輕工業志·一輕工業》 原文為:洮安縣酒廠建於1946年,60年代初,開始研製曲香型酒,1963年生產的洮南香麯酒,被命名為全省名酒。同時,開始使用揚碴、挖窖等機械設備,實現固體發酵半機械化生產。該廠由生產普通白酒,轉為以生產“洮南香酒”為主的名酒廠。

2015年12月29日,原國家質檢總局批准對“洮南香酒”實施地理標誌產品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洮南香酒
  • 產地名稱:吉林省洮南市
  • 品質特點:窖香濃郁、入口綿甜、回味悠長
  • 地理標誌:國家質檢總局地理標誌產品
  • 批准文號:國家質檢總局公告2015年第162號 
  • 批准時間:2015年12月29日
產品特點,感官特徵,理化特色,釀造工藝,產地環境,水源豐富,窖泥窖池,氣候特點,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感官特徵

洮南香酒清澈透明、窖香濃郁、入口綿甜、回味悠長。
項目
高度酒
低度酒
色澤和外觀
無色或微黃、清亮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澱
香氣
具有純正、舒適及本品特有的香氣
具有高粱酒香和乙酸乙酯為主體的複合香氣,陳香明顯。
高粱酒香和乙酸乙酯為主體的複合香氣,陳香較明顯。
口味
醇甜、柔順、爽淨
酒體柔和諧調、綿甜爽淨、陳香味突出。
醇甜、柔和、較爽淨
酒體柔和諧調、綿甜爽淨、陳香味明顯。
風格
具有本品特有的風格

理化特色

項目
要求
酒精度/(%vol)
40.1—65
38—40
總酸(以乙酸計)/(克/升)≥
0.20—1.8
0.15—1.8
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克/升)≥
0.45—4.2
0.35—4.2
固形物/(克/升)≤
0.70
酒精度標籤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

釀造工藝

洮南香酒的釀造工藝,是以本地特產紅高梁為主要原料,採用中溫大曲為糖化發酵劑,選用老五甑生產方法,在洮南香特殊發酵池經過四十五天發酵,精心釀造而成。經分級摘酒、分級貯存,庫存陳釀,入庫酒精度60度以上,分質用陶壇、木酒海貯存一年,以賦予原酒特殊的香氣,再導入不鏽鋼罐內儲存一年 ,使大麯酒具有窖香濃郁、尾淨餘長的特點,經精心勾制調兌後灌裝。
洮南香酒洮南香酒

產地環境

水源豐富

釀好酒需有好水。洮南市境內水系發達,處在洮兒河、蛟流河中下游,水量充沛。地下水資源豐富,水質優良。為洮南香酒的釀造提供了優質的水源。洮南香酒用水井深130米,經權威部門檢驗,洮南香酒釀造用水富含鋰、鍶、硒、鋅、鐵、錳等多種微量元素,硬度適宜,釀出的洮南香酒格外甘甜。

窖泥窖池

洮南香所用窖池每年歇窖時用腐熟水果作窖泥後壓窖,經年累月,有益菌群豐富,酒體自然生香,口味純正,使洮南香酒具有的獨特品質無可替代。

氣候特點

洮南市屬溫帶大陸性季風氣候,特點是四季溫差大,春季乾旱,多風少雨;夏季較短而炎熱,雨量集中;秋季風帶逐漸增大,天氣多晴朗,涼爽。出產的東北紅高粱籽粒飽滿,澱粉濃度高,糖化率高。由於獨特的地理位置和氣候特點造就了洮南盛產優質的釀酒原料、水源和豐富有益的菌群,因此,古往今來洮南就是燒鍋釀酒的聚集地。
洮南地理洮南地理

歷史淵源

洮南香酒的釀造源自於清末洮南府的“東海涌”燒鍋,已有100餘年的歷史。據《吉林省志》、《洮南縣誌》和《洮南文史資料》記載,早在清末,官辦燒鍋為酒局,科右中旗圖什葉圖親王在洮南府西太本站開辦裕農酒局,並在洮南設定分號,因系中旗高力權叔公葉喜海泳(即:鮑海泳,圖之弟)的股東,為買賣事業興旺如“東海洶湧”,故謂:“東海涌”燒鍋(即今一酒廠)酒局仍按老字號裕農酒局,兼營糧油(在大北門裡二緯路西)。
光緒三十二年(1907年)耿潤田接收裕農酒局後,從義縣請來“酒把式”李鶴齡經營酒局和東海涌燒鍋。直到民國十八年(1929年)耿潤田去世,後由協記號李瑞齡代管繼續營業。
九·一八事變”前由趙忠陽接手,產量不足10甑(10甑為1噸),卻因此酒“酒體色澤冰清,晶瑩剔透,香氣純正;飲之,綿甜爽淨、尾淨餘長、提氣解乏、神清氣爽”的特色遠銷東蒙一代,逐年盈利擴大,占地約4萬平方米。
“九·一八事變”後,日偽實行糧谷統制,並洮府所轄大、小燒鍋於“酒精組合社”(在豫貞慶南大院)管制洮、突一帶制酒業。民國三十二年(1943年)因戰爭和化工急需,關東軍派明石義雄來洮監管。全部合併在豫貞慶開燒,其名:共同酒社。高濃度的歸軍用化工外運,低濃度的當地銷售。
“八一光復”後,趙忠海、張維和葉秀山等三家東山再起,各起爐灶,從振酒業。
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初,新四軍派代表趙文忠管洮南制酒業,易名“公集泉燒鍋”(集體公辦之意)又新華公司同併入東海涌等六家經營,命名:國營洮南制酒廠,隸屬黑龍江輕工廳,1951年放給洮南縣辦。
1960年,廠長為石明德和鄭寶來遵循清末“東海涌”燒鍋古代釀酒方法,開始試製香型白酒。1961年,洮南香酒成品酒出廠,以其獨特的香氣和口感,被命名為“吉林四大名酒”之一,遠銷東北三省和內蒙等地區,洮南香酒走進了廣大消費者的視野,知名度不斷提升。

生產情況

2013年,洮南香酒在吉林省內同類產品占有率近50%,長春市場達到60%, 銷售額2.94億元。擁有職工268人,其中各類專業技術人員23人,國家白酒評審1名,高級工程師4人,中級職稱以上的38人,機構設定七大部,科技管理人員13人,兩大釀酒車間,四條大規模自動化灌裝線,每年可生產2萬噸濃香型白酒。
洮南香酒銷售情況
年度
2011年
2012年
2013年
產品銷量 (千升)
21202
20824
25497
產品銷售額(萬元)
19945
23902
29411
企業納稅額(萬元)
1001
1042
1053

產品榮譽

1963年,吉林省政府正式命名洮南香酒為吉林省名酒。
1984年,洮南香酒在輕工部組織的酒類質量大賽中評為部級優質酒被輕工業部授予洮南香酒“銀杯獎”。
1988年,“洮南牌53度”洮南香酒參加八八年首屆中國食品博覽會名特優新產品的評選,獲博覽會銀獎。
1988年,38度洮南香酒被評為省優質品。
1989年,洮南牌46度、52度洮南香酒被評為省優質產品。
1992年,洮南香酒獲首屆曼谷國際博覽會“金像獎”。
1993年,洮南香酒獲“莫尼黑”金獎。
1993年,洮南香酒榮獲關東名酒稱號。
1993年,洮南香酒52度被評為優質白酒精品。
1994年,洮南香酒被評為吉林行業名酒。
1994年,洮南香酒52度獲中國國際飲品及技術展覽會“金獎”。
1998年,洮南香酒在中國質量檢驗協會主辦的全國名優產品博覽會上授予大會特別推薦產品。
1999年,洮南香酒被評為吉林省名牌產品。
2001年,洮南香酒在長春國際博覽會獲“名牌產品”。
2001年,中食協認定洮南香酒“中國優質白酒”。
2002年,洮南香酒被吉林省政府評為“十大名酒”。
2003年,洮南香酒被中國食品協會授予國家質量檢測合格產品,全國質量信得過產品。
2003年,洮南香酒被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評為“省著名商標”。
2004年,洮南香酒2003—2004被吉林省質量監督12365打假防偽舉報投訴中心評為“無投訴信譽產品”。
2006年,洮南香酒被吉林省政府命名為“吉林省名酒”。
2006年,洮南香酒再獲“吉林名牌”。
2011年,洮南香酒被吉林省政府再次認定為“吉林省名牌”。
2012年,洮南香酒獲“吉林老字號”。
2012年,“洮南牌”商標被國家工商總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
洮南香酒洮南香酒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洮南香酒產地範圍為吉林省洮南市現轄行政區域。

質量技術要求

一、原料
1.高粱:選用產地範圍內所產的優質紅高粱,澱粉含量≥60%,其他質量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2.釀造用水:採用產地範圍內的地下水源,深井大於130米,水質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相關規定。
二、生產工藝
以中溫曲作為糖化發酵劑,泥窖固態發酵,混蒸混燒,分層取酒,量質摘酒,分級陳釀,勾兌。
洮南香酒生產工藝洮南香酒生產工藝
三、生產關鍵控制點
1.窖池:要求使用具有60年以上連續使用的泥窖池,窖池池壁以當地特有的黃粘土壘砌而成,厚度≥50厘米。將蘋果、香水梨、香瓜等呈香腐熟水果破碎,拌以地表30厘米以下新鮮黃土堆積發酵後加入新鮮稻殼和成窖泥,厚度≥8厘米。
2.發酵周期:從酒醅入池封窖發酵至下一次開窖起糟取酒的時間≥45天。
3.蒸酒蒸料:採用續茬配料、甑桶蒸餾,蒸酒蒸料同時完成。
4.陳釀:用傳統陶壇、酒海儲藏,基酒儲藏≥3年,調味酒≥5年。
5.禁止性要求:生產過程中不得添加非白酒發酵產生的呈香呈味物質。
四、質量特色
1.感官特徵:
項目
指標
外觀
無色或微黃、清亮透明、無懸浮物、無沉澱
香氣
具有曲香明顯和己酸乙酯為主體的複合香氣。
口味
酒體柔和諧調、醇甜、柔順、爽淨
風格
具有曲香優雅、柔和綿甜的典型風格
2.理化特色:
項目
指標
酒精度/(%vol)
41—65
總酸(以乙酸計)/(克/升)
0.50—1.8
總酯(以乙酸乙酯計)/(克/升)
1.50—4.2
己酸乙酯/(克/升)
0.70—2.80
固形物/(克/升)≤
0.50
酒精度標籤標示值允許差為±1.0%Vol。
3.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產品安全及其他質量技術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

專用標誌使用

洮南香酒產地範圍內的生產者,可向吉林省洮南市市場監督管理局提出使用“地理標誌產品專用標誌”的申請,經吉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審核,報質檢總局核准後予以公告。洮南香酒的檢測機構由吉林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在符合資質要求的檢測機構中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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