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頭縣人口計畫生育和衛生局是縣人民政府主管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頭縣人口計畫生育和衛生局
- 外文名:Dongtou county population and family planning and Health Bureau
- 隸屬:洞頭縣
- 性質:政府機構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機構,
主要職責
縣計畫生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1、根據黨和國家以及省、市有關計畫生育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提出本縣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貫徹意見並組織實施;協調有關部門推進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2、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人口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檢查評估;負責落實全縣年度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孕前管理達標責任制,計畫生育統計工作;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3、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檢查並指導各鄉鎮計畫生育服務站、村計畫生育服務室的工作;推廣運用避孕節育新技術、新方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科學研究工作和做好優生優育工作;調查、研究、掌握全縣計畫生育情況;總結推廣計生典型經驗。
4、負責制訂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的宣傳教育規劃;協調有關部門開展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普及節育科學知識、優生優育知識。
5、負責編制縣財政撥付的計畫生育事業經費和基本建設投資的預決算;協調有關部門檢查、指導各鄉鎮照顧生育社會撫養費和計畫外生育費的徵收管理和使用。
6、指導計畫生育基層組織和幹部隊伍建設,組織計畫生育專職幹部和服務站人員的業務培訓。
7、負責指導基層依法行政和查處計畫生育方面的違法違紀案件。負責二胎審批和特批工作,督促各鄉鎮嚴格把好生育審批程式關。
8、負責抓好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一盤棋”管理工作。
9、負責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工作,協調有關部門發展計畫生育社會保障事業。
10、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協助領導綜合、分析全縣計畫生育、衛生工作情況;負責公文處理、機關文秘、公務督辦、政務信息、檔案管理、機要等工作;負責縣人大、縣政協定案、提案的辦理和信訪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局機關各科、室工作;負責局機關行政後勤服務和接待工作;負責各醫療衛生及計生單位的協調工作和直屬單位人事管理、流動、調配;組織對各醫療衛生及計畫生育事業單位衛技職稱晉升推薦,評審及年度考核;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和計畫生育工作。
負責制定全縣計畫生育、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縣計畫生育(衛生)事業計畫財務、基本建設、技術裝備、綜合效益評議等方面的具體規章制度、標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各級醫療機構的設定、調整、撤併的審核和床位數的核定;負責計畫生育(衛生)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項目的申報、平衡和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醫療收費的定位原則、管理辦法;
負責編審全縣計畫生育系統(衛生系統)事業經費預決算及基本建設投資預算及經費劃撥核算,指導監督計畫生育(衛生)財務管理制度落實;組織人員對計畫生育及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執行情況審計,負責計畫生育及醫療衛生單位統計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系統(衛生系統)國有資產管理。
負責全縣公費醫療工作計畫制定,組織協調;負責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單位和人員資格的審核;負責公費醫療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和經費的管理,對下屬公費醫療機構進行工作檢查、指導;負責全縣離退休幹部健康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服務工作。
負責制定全縣計畫生育、衛生事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制定全縣計畫生育(衛生)事業計畫財務、基本建設、技術裝備、綜合效益評議等方面的具體規章制度、標準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負責各級醫療機構的設定、調整、撤併的審核和床位數的核定;負責計畫生育(衛生)事業單位基本建設項目和維修項目的申報、平衡和巨觀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訂醫療收費的定位原則、管理辦法;
負責編審全縣計畫生育系統(衛生系統)事業經費預決算及基本建設投資預算及經費劃撥核算,指導監督計畫生育(衛生)財務管理制度落實;組織人員對計畫生育及醫療衛生單位財務執行情況審計,負責計畫生育及醫療衛生單位統計工作;負責計畫生育系統(衛生系統)國有資產管理。
負責全縣公費醫療工作計畫制定,組織協調;負責享受公費醫療待遇單位和人員資格的審核;負責公費醫療經費預決算的編制和經費的管理,對下屬公費醫療機構進行工作檢查、指導;負責全縣離退休幹部健康工作的業務指導和服務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衛生宣傳教育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全民性人口與計畫生育和衛生宣傳;負責計生(衛生)系統的新聞報導工作;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新家庭計畫活動;負責計生(衛生)幹部培訓工作;組織對人口及衛生問題進行綜合性研究。
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衛生工作的政策性措施;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政策諮詢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處理工作;承擔全系統行政案件統計和行政應訴工作;編寫信訪信息;指導基層依法行政和查處計畫生育、衛生方面的違紀案件;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權”和計畫內生育審批及特殊情況生育的審報工作。
協同有關部門制訂有利於人口與計畫生育、衛生工作的政策性措施;負責民眾來信來訪、政策諮詢及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議案、提案處理工作;承擔全系統行政案件統計和行政應訴工作;編寫信訪信息;指導基層依法行政和查處計畫生育、衛生方面的違紀案件;負責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負責實施計畫生育“一票否決權”和計畫內生育審批及特殊情況生育的審報工作。
統計規劃科技科
會同有關部門制訂全縣中長期人口發展規劃及年度計畫;對各鄉鎮人口計畫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評估;負責人口計畫管理;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進行計畫生育抽樣調查和專題調查;指導各鄉鎮實行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孕前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信息管理系統建設;負責督促、檢查計畫生育技術工作的綜合管理。
醫政科
負責全縣各級醫療機構(包括個體醫療機構)的巨觀管理工作;負責對醫務人員執業資格認可及醫療機構從業許可制度的落實;負責醫政、醫療、護理方面的信訪工作和組織醫療事故鑑定工作;制定全縣醫學教育、醫學科研的發展規劃;負責組織科研攻關和科技協作;負責“紅十字會”工作;負責制定在職教育的計畫和組織實施;負責抓醫療質量和安全醫療工作。負責全縣衛生服務,農村衛生服務,初級衛生保健的具體實施工作。
疾控監督科
負責全縣衛生防疫的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工作;負責指導各類傳染病、職業病的防治工作;開展職業衛生監察(包括礦山衛生監察)工作;組織開展全縣救災防病工作,負責組織全縣重大疫情的處理工作;制訂全縣婦幼工作計畫,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各級婦幼衛生機構的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做好婦女、兒童健康狀況、出生人口質量的調查研究;制訂婚前醫學檢查、婦女保健、孕產婦保健的管理辦法及危害婦女健康主要疾病的防治規劃;做好對託兒園(所)衛生保健及女工勞保等的業務的指導。
直屬機構
洞頭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實施我縣疾病預防控制、婦幼保健、衛生檢驗、健康教育等業務職能;負責全縣疾病預防控制政策措施的實施;承擔傳染病疫情和公共衛生應急事件的調查控制;負責疾病監測、流行病學調查;落實地方病、慢性病和精神疾病的防治;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食品安全事故的現場處理調查;免疫規劃、疫苗使用管理;消毒、殺蟲、滅鼠技術指導和效果檢測評價;開展職業衛生有害因素監測和衛生學評價;負責公共場所、食品從業人員和學校學生的健康體檢;負責婦女兒童保健;免費婚前醫學檢查、免費孕前優生檢測;負責出生醫學證明管理;承擔社會委託的預防保健、公共衛生等方面的技術諮詢、技術服務;為社會提供各類產品的衛生檢測、評價、出證;指導開展健康教育、健康促進等工作。
洞頭縣計畫生育宣傳技術服務指導站
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指導工作;開展避孕節育、優生優育、生殖保健診治服務;做好節育手術併發症的防治、鑑定和管理工作及獨生子女病殘兒童醫學鑑定工作;按有關規定做好計畫生育新技術新方法的套用工作;參與和指導基層搞好孕環情檢測;開展節育手術、生殖保健及計畫生育相關的技術業務工作;對街道(鄉鎮)計畫生育服務站進行技術業務指導和技術人員培訓;對未生育夫婦進行孕前優生健康檢查和優生知識指導。負責避孕藥具的編制、倉儲、發放等工作;對四項手術中有高危因素的對象進行術後跟蹤隨訪。
洞頭縣衛生監督所
依法開展職業衛生、公共場所衛生、放射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醫療衛生、傳染病防治等衛生監督執法工作;受理衛生許可的申請及健康相關產品的審查;實施行政處罰案件的調查取證和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協助行政主管部門開展食品安全綜合協調和督導,參與對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