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口縣建築工程管理站
我站成立於1986年2月,當時的名稱為建築工程管理股(對外為“洞口縣施工企業管理站”),批覆檔案為洞建字[1986]18號,主要從事建築工程和建築企業的管理工作。1995年根據建築行業的發展需要,將洞口縣施工企業管理站更名為“洞口縣建築工程管理站”。同時加掛“洞口縣建築工程安全監督站”的牌子(洞編髮[1995]23號),實行兩塊牌子一套人馬,我站職能與我站業務主管部門邵陽市建工局對應(市政辦發[2002]34號),並受縣建設局的委託,對全縣建築市場進行管理、監督、協調,對全縣建設工程實行安全監督和質量管理。其法律法規授權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規定》、建築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工程建設項目施工招標投標辦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洞口縣建築工程管理站
- 成立:1986年2月
- 站 長:歐陽恩明
- 在職職工:1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