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陽市偃師區林業局

洛陽市偃師區林業局

洛陽市偃師區林業局是洛陽市偃師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洛陽市偃師區林業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全區林業及生態建設監督管理。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洛陽市林業生態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政策、法規並依法監督檢查; 擬訂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發展戰略、 中長期規劃並組織實施 ; 研究提出全區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承擔林業生態文明建設有關工作。
(二) 組織、 協調、 指導和監督全區造林綠化工作。制定全區造林綠化指導性計畫, 組織實施全區林業生態建設工作。組織、指導全區各類公益林和商品林 (包括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藥用林、 竹林、 特種用途林) 的培育,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植樹造林、封山育林和採用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組織、 指導全民義務植樹、 造林綠化工作。 負責組織、指導林木良種的培育、審核、檢疫、檢驗工作。承擔全區花卉管理工作。承擔偃師區綠化委員會的具體工作。
(三)承擔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責任,負責森林資源有償使用並監督林地開發利用。編制匯總森林採伐限額,經批准後監督執行;監督檢查林木、竹林的憑證採伐與運輸。組織擬訂林地保護利用規劃並指導實施;組織、指導林地、林權管理工作,並依法對林地徵用、占用有關事宜進行初審;管理國有林場 (苗圃)的國有森林資源,承擔國有林場 (苗圃)的國有森資源資產產權變動審核工作; 指導全區林地調查、 定級、 評估工作; 組織協調全區森林資源調查、 動態監測和統計; 審核並監督森林資源的使用。
(四)組織、指導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依法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救護繁育、棲息地恢復發展、疫源疫病監測,監督管理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獵捕或採集、馴養繁殖或培植、經營利用。負責全區瀕危物種進出口和國家、省保護的野生動物、珍稀物種、珍稀野生動植物救護、繁殖、馴養工作。
(五)組織、協調、指導和監督全區濕地保護工作。擬訂全區濕地保護規劃和有關地方標準及規定,組織開展濕地保護區、濕地公園等保護管理工作,監督濕地的合理利用,組織、協調有關國際《濕地公約》的履約工作。
(六)組織、指導全區林業改革和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擬訂全區集體林權制度、國有林場等重大林業改革意見並指導監督實施。擬訂全區農村林業發展、維護農民經營林業合法權益的政策措施,指導、監督農村林地承包經營和林權流轉,指導林權糾紛調處和林地承包契約糾紛仲裁。指導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組織建設,組織、協調全區林下經濟發展工作。依法負責退耕還林工作。
(七)負責監督檢查各產業對全區森林、濕地和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開發利用。擬訂全區林業資源最佳化配置政策,擬訂林業產業地方標準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全區林產品質量監督。指導山區綜合開發。
(八)負責林業行政執法監督,指導全區森林公安工作,監督管理森林公安隊伍,指導、協調、監督全區林業重大違法案件查處工作;組織、指導全區林業有害生物的防治、檢疫工作;承擔全區獵槍彈具的管理工作。
(九)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全區森林防火工作,組織、協調、指導專業森林撲火隊伍防火撲火工作,承擔區政府護林防火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十)貫徹執行國家、省和洛陽市林業及生態建設的財政、金融、價格、貿易等經濟調節政策,組織、指導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生態補償制度的建立和實施。編制本級部門預算並組織實施,管理監督市級林業資金,管理林業國有資產。負責林業項目的申報、規劃、實施及管理,監督管理各項工程建設資金。
(十一)組織、指導全區林業及其生態建設的科技、宣傳、教育、推廣工作。
(十二)指導全區林業隊伍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森林公園及基層林業工作機構的建設和管理。
(十三)指導和巨觀管理全區木材生產、木竹及林果產品加工、森林旅遊、木本藥材等林業產業。
(十四)負責本部門及所屬事業單位網上名稱管理工作。
(十五)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局內設辦公室、營林科、資源林政及野生動植物管理科(行政審批科)3個內設機構。

現任領導

局長:周曉峰
副局長:李會欽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