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美克是市衛生局藥品監督檢驗所蔡所長認定的“回收藥”,屬受污染藥品。國家明文禁止任何醫療單位銷售。
不久前,浙江樂清市雁盪中學的何老師因患胃炎、食道炎住進了雁盪中心衛生院。當他服用醫院配給的“洛美克”時發現藥瓶已啟封,上標有14粒裝,但內僅剩9粒。服用此藥後明顯有反胃症狀,服下第8粒藥的當晚,突然強烈反胃,胃液上沖,堵塞氣管,造成窒息,經及時搶護才恢復呼吸。
7月27日早上,何服完第9粒“洛美克”要求醫院再配藥。藥房人員說此藥已賣完,後來,院長章某拿出一瓶14粒裝的“洛賽克”,只有藥瓶沒有藥盒。何向章詢問,章又另外拿了個“洛賽克”的藥盒給他(盒、瓶標識不一,售價180元一盒)。章旋開瓶蓋見裡面的防潮劑袋已散落。
何老師拿著藥回家後查看上次吃過的“洛美克”藥瓶,才發現藥已過期,遂找到醫院,章某說,藥房沒注意,才發給病人。並說“洛賽克”是向鎮上的診所借來的。雁盪工商所幹部隨即到該診所了解,卻並無此事。7月28日,何老師到樂清市消費者舉報中心投訴。
市衛生局藥品監督檢驗所蔡所長認定此“洛賽克”為“回收藥”,因幾經轉手,屬受污染藥品。國家明文禁止任何醫療單位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