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泰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泰州質量技術監督局是泰州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質量技術監督局
  • 所在城市:泰州
  • 內設機構:14個
  • 屬性:政府機關
工作職責,內設機構,

工作職責

1 、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政執法工作;擬定質量、計量和鍋爐壓力容器及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的規範性檔案;推進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與國際慣例接軌。
2、綜合管理和巨觀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務院《質量振興綱要》;組織實施國家、省、市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戰略;組織制定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規劃;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3、綜合管理全市質量監督工作。制定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組織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組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的依法處理;發布全市產品質量狀況公告。
4、組織協調並依法查處產品質量、標準、計量等違法行為;承擔全市打擊生產和經銷假冒偽劣商品的違法行為的日常協調工作。
5、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管理企業標準備案;組織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的工作;組織、監督國家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管理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6、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國家計量制度在我市的執行;依法建立和審批社會公用計量標準,組織量值傳遞、量值溯源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規範和監督商品量及其計量行為。
7、統一組織管理和監督全市認證工作。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認證和合格評定工作的規劃和計畫;對全市產品質量和質量體系認證工作進行指導、監督。
8、綜合管理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架空索道、遊樂設施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擬定安全監察監督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9、組織制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管理和指導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管理質量技術監督信息工作。
10、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專業技術職稱評審的組織和實施,管理相關專業的職業資格工作,組織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專業知識的教育培訓工作。
11、承辦省質量技術監督局及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協助局領導對政務、業務等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
2、負責有關檔案的收發、傳閱、轉辦、催辦,按程式收文、處理並向有關方面及時反饋,定期整理歸檔,加強和完善文檔的規範化管理。
3、妥善保管並正確使用印章。
4、建立健全各項管理制度,指導、監督下屬單位的各項管理工作。
5、負責基建審核、房屋設施維修、會議組織、保密、接待、衛生、安全保衛、車輛管理等後勤總務工作。
6、組織全系統以多種形式開展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年度教育計畫並組織實施。
7、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機關黨委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關於加強黨的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研究全局黨的建設的狀況,研究制定全局黨的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
2、抓好機關黨員幹部的政治理論學習,組織指導各黨支部對全體黨員進行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形勢任務的教育;黨的先進性教育、社會主義榮辱觀等教育,不斷提高全體黨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3、依照黨章規定,負責黨員的發展及審批、組織關係接轉、黨費收繳、黨員登記管理等日常工作;嚴格黨員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認真抓好黨內各項活動,督促各黨支部落實“三會一課”制度,定期檢查黨員參加組織生活和黨員領導幹部過雙重組織生活的情況;組織開展創建“先進黨支部”和“優秀共產黨員”活動,組織進行民主評議黨員活動。
4、領導局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研究有關重大問題,指導和支持群團組織圍繞黨和政府及局黨組的中心工作,獨立開展各具特色的健康有益的活動,豐富機關文化生活,積極推進全局精神文明建設。
5、做好黨員幹部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反映民眾意見,維護民眾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
6、加強機關黨風建設,抓好黨風黨紀教育,嚴格執行黨的紀律。
7、負責局機關老幹部工作,抓好扶貧幫困工作。
8、完成上級黨組織和局黨組交辦的其它事項。
紀檢監察室
1、在局黨組的領導下,認真組織開展全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的主題教育活動,努力營造積極向上的良好氛圍。
2、認真辦理來信來訪,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規問題,對反映的問題,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
3、經常組織明查暗訪,加強對系統工作人員遵守黨風廉政建設紀律規定及市局各項規章制度的監督檢查,確保政令暢通。
4、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財務科技處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財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財經紀律,廉潔奉公。
2.綜合管理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行政經費、事業經費、專項經費,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和其他各項預算外收入。
3.負責編制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年度經費預決算及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擬定各科(室)、所、站(中心)年度工作目標責任制。
4.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技改項目、基建項目及科技成果的申報工作,做好業務綜合統計、分析。
5.組織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負責全市系統內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管理和票據管理。
6.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國有資產管理,組織和管理全系統政府採購和專項控購商品的報批。
7.負責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內部審計工作,組織本系統技術職稱評審和工資等級考核評審工作。
8.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行政服務處
1、負責社會公用計量標準、企業單位最高計量標準器具核准相關工作;
2、負責製造計量器具許可證核發相關工作;
3、負責計量檢定人員資格核准相關工作;
4、負責計量器具強制檢定相關工作;
5、負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許可相關工作。
基層工作處
  
1、承擔全市質監系統基層建設工作;
2、負責全市質監系統精神文明創建工作;
3、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人事教育處
1、負責管理全系統幹部職工的考察、調整、招聘、轉正、定級、晉級、工資編制、離退休、婚姻、計畫生育等方面的具體事務。
2、負責編制全系統人員教育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
3、負責機關及直屬單位執行勞動紀律的考核工作。
4、組織實施對各業務科室及直屬單位按期考核,並做好獎懲兌現工作。
5、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法規處
1、擬定、報批全市質量技術監督規範性檔案。
2、負責質量技術監督法規和規章的宣傳解釋工作。
3、組織對全市各級質量技術監督行政執法進行監督檢查。
4、負責案件審理委員會辦公室、案件複議委員會辦嗍業娜粘9ぷ鰲
5、組織做好行政執法人員的考核、建檔工作。
6、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稽查處(稽查支隊)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標準化、計量、質量的綜合執法並查處違法行為。
2、負責跨地區、跨行業、跨部門的案件和涉外案件的稽查工作,承擔重大的專項稽查任務。
3、指導和協調全市質量技術監督系統的稽查工作。
4、負責查處在產品中摻雜使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舊充新、以不合格品冒充合格品、標識不符、短斤少兩等違法行為。
5、負責行政執法中有關產(商)品的報驗工作。
6、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處
1、貫徹國家有關鍋容管特安全法規、規章,並依法實施監督檢查;
2、對鍋容管特設備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修理、改造等環節實施安全監督;
3、負責對轄區內的鍋容管特設備進行註冊登記和發放使用證件;
4、負責對鍋爐、壓力容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及鍋爐壓力容器焊工、水處理人員、氣瓶充裝外檢人員、槽車準駕押運人員的培訓考核發證工作;
5、協助省局對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附屬檔案設計、製造、安裝、修理、改造、檢驗單位和氣瓶充裝單位的資格審查工作;
6、負責全市鍋容管特設備事故情況的統計分析工作,參與組織對鍋容管特設備事故的調查處理;
7、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他工作。
質量管理與監督處
1、對全市質量管理工作進行巨觀指導和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全市提高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關於質量振興的政策措施,研究擬定提高全市質量水平的發展戰略。
3、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的質量獎勵制度,指導並組織實施名牌產品戰略。
4、負責綜合處理質量信息,做好重點企業、重點產品質量指標的統計、分析和考核工作。
5、宣傳推廣科學的質量管理方法和先進的質量管理經驗。
6、協調建立重大工程設備質量監理制度並組織實施。
7、負責組織重大產品質量事故的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8、管理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工作。
9、統一管理全市認證工作。
10、制定並組織全市認證和合格評定工作的規劃、計畫。
11、負責對全市質量體系認證和產品質量認證工作進行監督。
12、負責全市質量認證諮詢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13、完成省局和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計量處
1、負責推行國家法定計量單位。依法對進出口、修理、銷售、製造和使用計量器具產(商)品實施監督管理。
2、規劃建立全市社會公用標準,保證量值傳遞和計量器具強制檢定工作的實施。
3、負責計量標準器具和計量檢定人員的管理與考核。
4、對製造、修理計量器具實施許可證管理和監督。
5、負責法定計量技術機構和社會檢測機構的計量認證和監督管理。組織計量仲裁檢定,調解計量糾紛。
6、負責對企業的計量工作進行等級確認。
7、指導和協調各地、各部門、各行業的計量工作。
8、負責全市定量包裝產(商)品計量監督檢查。
9、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標準化處
1、組織實施標準化法律、法規。
2、指導企業產品標準的制定並管理其備案工作;
3、監督檢查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實施;組織重要標準的宣傳貫徹;
4、組織推行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
5、組織指導農業標準化、工業標準化、服務標準化工作;
6、負責新產品、引進技術和重大項目標準化的審查工作;
7、協助組織對強制性標準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
8、協調、指導標準化委員會的工作;
9、管理全市標準情報、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工作;
10、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認證認可監督管理處
1、負責全市產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實施定期監督檢查。
2、負責全市產品質量狀況的分析、通報,提出提高產品質量的對策和建議。
3、參與對重大質量事故和質量監督檢查不合格企業的調查分析,監督整改不合格產品的後處理工作。
4、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名優產品的申報審定工作。
5、協調和參與對全市法定質檢機構相關工作的管理。
6、負責產品防偽的監督管理工作。
7、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食品生產監管處
1、負責其職責範圍內食品生產加工環節質量衛生的日常監管工走
2、完成局長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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