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海陵區財政局

泰州市海陵區財政局

泰州市海陵區財政局,是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泰州市海陵區財政局負責貫徹落實中央關於財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省委、市委、區委的相關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財政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泰州市海陵區財政局
  • 性質: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現任領導,所獲榮譽,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稅發展規劃以及改革方案並且組織實施。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研究提出運用財稅改革舉措推進高質量發展、綜合平衡社會財力、促進區域協調發展和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等方面建議。研究提出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建議,完善鼓勵公益事業發展的財稅政策。
(二)負責財政、財務、會計等規範性檔案和規章制度起草工作。參與擬訂地方性稅收規範性檔案。改革完善區對鎮街(園區)財政管理體制,指導鎮街(園區)財政機構開展財政管理工作。
(三)負責區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編制年度區級預決算草案並且組織執行。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報告全區和區級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情況。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審核批覆部門(單位)的年度預決算。組織實施區級預決算公開。
(四)組織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負責擬訂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區級預算績效管理工作。
(五)負責政府非稅收入管理。擬訂全區非稅收入政策,按規定管理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和其他非稅收入。負責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和管理工作。管理財政票據。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六)擬訂並且組織實施國庫管理、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按照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組織編制政府財務報告。承擔政府採購相關制度的制定、執行和監督管理工作。
(七)承擔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組織地方政府債券申請和使用監管等工作。防範化解政府隱性債務風險。承擔國外貸款管理有關工作。
(八)擬訂並且組織實施支持產業發展、促進產業結構調整的財政政策。負責辦理和監督區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訂基建投資有關政策,制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實施企業財務管理相關制度。
(九)擬訂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並且組織實施。承擔全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管理工作。承擔區級政府投資基金管理工作。
(十)參與擬訂支持行政政法、教科文等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擬訂行政事業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會計制度。參與擬訂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領域發展規劃和政策。
(十一)參與擬訂有關社會保障政策。負責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擬訂和執行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十二)研究擬訂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和農村綜合改革政策並且負責相關資金管理。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指導鎮街(園區)財政建設工作。
(十三)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的研究和制度改革;參與住房保障政策研究,管理住房改革預算資金。
(十四)依法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五)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處理財政違紀違規行為。
(十六)制定財政科學研究和教育規劃。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化管理和財政信息宣傳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
1. 強化財政經濟形勢分析,建立健全重大問題研究和政策儲備工作機制,提升財政經濟監測預測預警能力。
2. 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加快建立現代財政制度,完善轉移支付制度,最佳化支出結構,全面實施績效管理,建立全面規範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推進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改革,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區與鎮街(園區)財政關係;全面推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清單管理,完善監督制度;落實國家深化稅收制度改革部署,建立規範、穩定、可持續的地方稅體系。
3. 防範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規範舉債融資機制,構建“閉環”管理體系,嚴控法定限額內債務風險,著力防控隱性債務風險,督促鎮街(園區)有效落實隱性債務化解方案,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文電、會議、機要、值班等工作;圍繞區委區政府相關部署,牽頭組織開展工作調研並且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牽頭組織開展政務督查;負責信息化建設規劃編制、項目實施和管理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工作,承擔檔案管理、安全保密、輿情管理、新聞宣傳、信息工作;牽頭負責信用體系建設、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信訪接待工作;承擔機關財務、機關績效管理、政府採購、資產管理、後勤保障等工作。承擔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建、黨風廉政建設、機構編制、幹部人事、離退休幹部管理等工作;指導全區財政系統人才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
(二)預算科(稅政法規科)。擬訂財政支持經濟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研究提出財政政策、財政體制、預算管理制度和中長期財政發展規劃的建議;擬訂區級預算管理辦法,組織編制年度預算草案和預算調整草案,辦理預算調整事項;匯總年度全區預算;組織開展區級部門預算審核、批覆;承擔區級部門支出標準體系建設以及項目庫管理工作;牽頭組織預算、決算公開工作;負責全區財政收入組織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承擔區財政與市財政結算、區對鎮街(園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和結算工作,落實區對鎮街(園區)各類財政政策。落實稅收政策法規;參與擬訂地方性稅收規範性檔案;研究提出稅制改革、稅目稅率調整、減免稅等建議;研究提出稅收政策調整建議;分析評估稅收政策執行情況;組織開展稅源調查工作;組織開展稅收優惠資格認定;承擔重大財政政策、規範性檔案和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國家賠償費用管理工作;組織落實財政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監督、協調行政處罰、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有關工作;承擔財政法治宣傳教育工作;協調財政、財務、會計等方面行政審批事項工作。
(三)國庫科(綜合科)。研究擬訂預算執行管理和考核有關辦法,組織預算執行、監控及分析預測;研究擬訂國庫管理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並且組織實施;管理財政和預算單位賬戶,管理國庫和財政專戶資金;實施總預算會計管理;組織編制財政總決算、部門決算和政府財務報告;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工作。分析預測財政經濟形勢並且提出相關政策建議;研究擬訂全區非稅收入政策,承擔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相關工作;研究提出社會收入分配政策建議;負責管理財政票據;參與區級事業單位分類改革和績效工資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訂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收入政策,參與國有土地等國有資源使用政策研究和制度改革;承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政策研究,管理住房保障資金。
(四)經濟建設科(工貿發展科)。承擔發展改革、建設、糧食與物資儲備、生態環境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參與擬訂經濟運行、產業結構調整等方面規劃和政策;擬訂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和建設工程概、預(結)、決算審核辦法,負責政府投資建設項目的財政財務管理;負責財政性資金投資基本建設項目的結算、竣工財務決算管理。承擔工業和信息化、商務、應急管理、國有資產管理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擬訂財政支持產業、促進內外貿發展、保障應急管理和促進軍民融合的財政政策;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區企業改革政策,參與擬訂全區企業改革發展政策;組織擬訂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編制國有資本經營預算草案,匯總編制國有資本經營決算,收取區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
(五)公共支出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承擔行政、政法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行政性經費財務管理制度,提出開支標準和定額;落實國家政法經費保障政策,參與相關財政政策研究擬訂;擬訂地方外事經費管理制度;承擔區級黨政機關因公出國(境)經費管理工作;承擔全區統一著裝管理工作;牽頭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對資產配置進行監督管理。承擔宣傳、教育、科技、文化體育和旅遊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擬訂支持教科文事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政策,提出最佳化教科文事業經費支出結構的政策建議;擬訂事業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教科文行業財務制度;承擔區級國有文化企業財務管理有關工作。
(六)農業農村和社會保障科。承擔農業農村、水利、扶貧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研究提出財政支持農業農村發展與改革的政策建議;擬訂財政支農資金管理制度;貫徹執行農業、水利行業財務管理制度;承擔財政支持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相關工作;統籌管理財政扶貧資金。承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民政、衛生健康、退役軍人事務、醫療保障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提出相關財政政策建議;管理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以及醫療衛生支出,擬訂有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審核和匯總編制全區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承擔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政監管工作。
(七)政府性債務管理科(金融科)。研究擬訂全區政府債務管理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承擔政府債務餘額限額管理和預算管理工作;承擔區債務風險預警管理、區本級部門單位債務和或有債務管理等工作;組織開展地方政府債券管理及資金使用監督工作;承擔隱性債務管理相關工作;承擔全區政府性債務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擔金融等方面的部門預算有關工作;擬訂實施促進地方金融業發展和引導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的財政政策;實施普惠金融政策;擬訂區級國有金融資本管理制度,承擔區級金融機構國有資本出資人和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工作;參與擬訂地方金融發展、監管、改革等相關政策;承擔全區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相關管理工作;負責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的規劃指導、政策制定、宣傳培訓、項目篩選、信息發布、融資支持、契約管理、爭議協調和績效評價等;組織開展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全生命周期監督和考核工作。
(八)監督評價科(會計科)。擬訂財政監督檢查政策制度;承擔財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政策執行情況、預算管理有關監督工作;承擔監督檢查會計信息質量有關工作;承擔機關以及所屬事業單位內部監督工作;牽頭機關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研究建立全方位、全過程、全覆蓋的預算績效管理體系;研究擬訂預算績效管理政策、制度和實施辦法;組織開展區級財政資金預算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等工作;組織和指導區級部門(單位)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指導鎮街(園區)開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負責全區會計人員管理,推進會計人才隊伍建設,按規定承擔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代理記賬機構業務工作。負責擬訂政府採購政策;研究提出政府採購預算管理政策;管理和監督政府採購活動;研究調整區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及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組織擬訂政府購買服務檔案;承擔政府採購代理機構備案和監管工作;對全區政府採購工作進行指導和信息統計分析。

現任領導

泰州市海陵區財政局局長:葛鵬

所獲榮譽

2022年1月,入選2019-2021年度江蘇省文明單位候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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